女孩走失 爷爷奶奶不想领回 律师:行为涉嫌构成遗弃罪
小女孩独坐街头。
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孤零零地坐在路上,衣着单薄、衣衫褴褛,有人询问她的名字,但她什么都不说......
一个民警“爸爸”赶到,抱她回派出所,买来零食和新衣服哄她开心,四处为她寻亲,寻来的爷爷却拒绝领回.....
3月25日下午3点左右,自贡市富顺市民小叶发现一个3岁小女孩孤零零地坐在路上,衣衫褴褛。小叶一边陪小女孩,一边报了警。
在民警的帮助下,女孩被送到了自贡市儿童福利院。
在警察“爸爸”的帮助下,小女孩终于找到了爷爷奶奶,但他们拒绝领回小女孩,原因是“她有狂躁症”,而且在福利院生活会更好。
经过劝说,一周后被遗弃的女孩回到了家里。但照顾女孩的警察说,现在还是担心她再“丢了”。
小女孩流落街头
衣衫褴褛一句话不说
“好心人在旁等了20多分钟,还是没人来领她走,于是报警。
3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小叶正与同事拿着店里面的宣传单沿街做宣传。行至富州花园广场对面的猪市坝(小地名)时,一群人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我看见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孤零零地坐在路上。”小叶说,小女孩衣着单薄、衣衫褴褛。小叶询问女孩的名字,但她什么都不说。“我们等了20多分钟,还是没人来领她走。”最终,不能久等的小叶报了警。
接警后,正在值班的富顺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民警胡振忠和三名协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向周边了解情况后,才当上四个月爸爸的胡振忠将女孩抱回了派出所。为了哄女孩开心,民警们当起了女孩的临时“爸爸”,他们为女孩买来零食,又买来新衣服给她换上。但无论怎么逗,小女孩就是不肯说一个字。为了帮女孩寻找家人,民警一边向上级汇报情况,一边询问最初发现女孩所在地的周边商家。此外,民警还在网上发帖,希望市民能提供小女孩的相关信息。直到当天下午6点半,几种方式都没有得到有关小女孩的信息。
爷爷奶奶为何不领回?
她患狂躁症 父亲常年不在家
“他们说江月在福利院由政府照顾,可能比他们自己照顾得更好,生活也能得到改善。”
警方通过多方咨询和努力,得知目前只有自贡市儿童福利院能暂时收养。3月25日,便将小女孩送往自贡市儿童福利院。昨日,自贡市儿童福利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忆,“小女孩来的时候,我们发现她腿上有伤疤,便给她进行了简单治疗。”在福利院里,小女孩得到了悉心照料。
就在胡振忠将小女孩送往自贡市福利院的第二天早上,一对70多岁左右的男女来到西湖派出所报案称他们的孙女走失了。胡振忠将小女孩的照片拿给他们辨认。看了照片,两人说这正是他们的孙女。两人介绍,他们是贵州遵义人,目前住在富顺县东湖镇东大街。小女孩名叫江月(化名),今年2岁多,还有个7岁的姐姐。因江父一直在贵州打工,孩子父母离婚后一直跟着老两口生活。然而,出乎民警意料的是,在得知江月的信息后,两人却不愿意将江月接回家。
老两口介绍,江月患有狂躁症,一发病就大吵大闹,每天都需要服药。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加之江月父亲很少管女孩,老两口已是心力憔悴。胡振忠告诉记者,“他们说江月在福利院由政府照顾,可能比他们自己照顾得更好,生活也能得到改善。”
小女孩最终回家
民警担心她还会“丢了”
“现在我最担心的是江月会再被遗弃,所以现在仍在联系江父。”
“孩子肯定在亲人身边最好!”胡振忠一面劝老两口将江月接回家,一面拨打之前从老两口处得知的江月父亲的电话。“在法律上,江月爷爷奶奶只是第二监护人,江月的父亲才是第一监护人。以此我想联系上江月的父亲,让他给老两口做工作。”胡振忠说,但一直未联系上江父。
胡振忠通过多次给江月的爷爷奶奶做工作,两人最终同意接回江月。
3日,在福利院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江月在外生活一周后终于回了家。“现在我最担心的是江月会再被遗弃,所以现在仍在联系江父。”胡振忠说。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江月居住的地方,希望能了解江月的近况,但江月家中无人。
律师说法
拒绝领回孩子 涉嫌构成遗弃罪
对于江月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谢纷富律师,他表示父母遗弃孩子的行为涉嫌违法,但是否构成犯罪还要视具体情节而定。若得到有关部门(如医院、派出所、民政局、村委会、镇政府)要求领回小孩的通知后,仍然长期拒绝领回孩子,则会被认为情节恶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构成犯罪。一旦被认定构成遗弃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梁鹏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