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家庭纠纷在公交车上纵火致1人受伤

10.01.2016  02:47

  9日10时许,在四川泸州江阳区一公交车内,发生纵火案。接报后,警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迅速扑灭火势,疏散群众,并将嫌疑人当场抓获,车上一名乘客手臂擦伤。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51岁,纳溪区人),纵火原因为因家庭纠纷产生极端行为,选择在公交车上纵火。

  目击者吴女士介绍,10时30分左右,自己正在街上发宣传单,一辆由大山坪开往江城方向的269路公交车从白招牌站驶出后大约200米,突然从车厢中部冒起浓烟。“驾驶员将火扑灭之后,脸都被熏黑了,下来对着从车上跳下来的一名上身穿红色衣服的中年女子大喊‘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但那名红衣女子呆坐在地上,默不作声。” (综合)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