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女子与丈夫拌嘴喝药酒送医后死亡 丈夫索赔50万

29.10.2014  12:51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蓬法宣 记者陈堃) 夫妻吵架本是平常事,但家住蓬安县河舒镇的秦安平怎么也想不到,妻子跟他吵了几句嘴后喝了家中外用药酒,第二天两人就阴阳相隔,留下一个仅4岁大的女儿。

  2010年11月18日,秦安平与妻子沈英发生争吵,沈英一怒之下,喝下家中用于外敷而泡制的药酒,秦安平立即将其送往河舒中心卫生院进行抢救。卫生院按照可能含有剧毒药物川乌、草乌的中毒治疗常规对沈英进行了洗胃,并要求住院观察治疗,确定进行一级护理。

  次日早上7时,沈英突然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秦安平为此报警,要求查明死亡原因,同时卫生院也报告了县卫生局,沈英由秦安平带回家安葬。期间沈英父母由外地赶到,要求公安局查明沈英死亡原因,后沈英父母与秦安平达成协议,放弃对沈英进行尸检。

  2010年12月3日,秦安平单方委托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沈英所服用的药酒进行鉴定,结论为所送检的药酒中未检出乌头碱。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0余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秦安平申请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经委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过错责任及过错参与度鉴定,该所回函称,因未作尸检,死因不明确,根据现有材料,不能作出医疗过错鉴定,决定不予受理。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多次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约见、电话等形式,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以专业的理论基础为当事人释法析理。在多次调解中,原告方怒气渐渐平息,双方经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河舒中心卫生院一次性补偿秦安平及沈英父母14万元,现已履行完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