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女婴被弃 成都今年将建成“婴儿岛”

17.03.2014  14:23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市民纽先生在成都市武侯区红运花园西苑外的绿化带内发现一名女婴,他随即报了警。随后,民警将这名女婴送往了成都

  昨日上午,市民纽先生在成都市武侯区红运花园西苑外的绿化带内发现一名女婴,他随即报了警。随后,民警将这名女婴送往了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估计出生没几天,额头上还有一点血迹。”纽先生说,昨日上午9点40分,他经过小区门口的棕树丛时,隐约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走近一瞧,一个婴儿被裹在黑色的外套里。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立即将孩子送往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检查,“身体没有大碍,后来我们把孩子送到了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见证了捡弃婴经过的孔女士向记者透露,发现孩子的时候,有一个60多岁的太婆当场就表示想要收养小孩。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晋阳派出所民警的证实,由于收养小孩必须符合相关条件,所以民警让太婆走正规的领养程序。“听说太婆后来去了福利院,但不知道她是否符合领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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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儿童福利院总共有600多个0至18岁的孩子。目前他们正在筹备“婴儿安全岛”的方案,预计今年中期建成投用。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汤一苏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近几年成都每年的弃婴数量逐年减少,去年和今年都不足100例。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后,会得到规范的照料和抚养。有了婴儿安全岛,弃婴可能不再遭遗弃在露天草地、公园、公厕等偏僻之地,进而能获得及时救助。

  收养孩子条件:无子女、年满30周岁

  根据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 肖茹丹

  新闻延伸

  广州“婴儿岛”暂停50天 接收262名弃婴

  昨日下午4点,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举行广州市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福利院院长徐久通报称:“今天起,婴儿安全岛暂停,启动时间另行决定!”徐久介绍,截至3月16日早上,广州婴儿安全岛接收弃婴262名,接收弃婴数量远超过开展试点工作的其他城市同时期的接收数量。

  徐久分析,从“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婴情况看,各试点城市的差异很大。最早开展试点的石家庄市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接收弃婴约180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儿童福利院于2013年4月开展试点,至2014年2月仅接收4名弃婴。

  “这与广州所处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密切的关联。”徐久说,广州市福利院居室及床位已经饱和。据悉,这是国内第一个叫停的“婴儿安全岛”。

  徐久介绍,广州婴儿安全岛试点期间接收的弃婴全部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占前三位的是脑性瘫痪、唐氏综合症、先天性心脏病。“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带来的启示包括加快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构建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儿童救助及其家庭扶助体系;大力开展优生优育宣传,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打击恶意弃婴行为,推动弃婴保护工作。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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