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套捕杀“国宝”扭角羚 卖给餐馆当野味

31.03.2014  11:44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雅安市天全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县紫石乡脚基坪村村民甘某某,从去年7月开始,自制钢绳猎套安放在深山老林,套猎野生动物。至今年2月,甘某某共套猎捕杀了三只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其中有一只“国宝”扭角羚。2月26日,甘某某被森林公安抓获。3月27日,天全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甘某某逮捕。

  下套捕杀扭角羚,分两次背回家

  甘某某系紫石乡脚基坪村村民,家就在国道318旁,今年37岁的他从事生猪屠宰。去年7月,甘某某制作了七八十个钢绳猎套,将其安放在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拉塔河桦椒沟(小地名)。安放好猎套后,甘某某每隔两三天就会前去查看。

  今年2月2日,甘某某上山查看,发现猎套套住了一头扭角羚,他大吃一惊!因为扭角羚与大熊猫一样,同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列入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目录,系重点保护对象。由于这头扭角羚体重达200多斤,直接将整个扭角羚背下山,易被公安部门查获。于是,甘某某将扭角羚捕杀,分两次将其背回家中。

  “根据甘某某交代,扭角羚的肉大概在100元一斤,骨头还可以用来炖汤、泡酒。”天全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甘某某交代,一头200多斤重的扭角羚,可以卖5000元左右。

  甘某某不仅猎套到扭角羚,去年10月,他还套住了一只灰灰羊。今年2月6日,他又套住了一头岩驴。由于当时岩驴还活着,甘某某用猎枪将岩驴打死,分两次将岩驴肉背回家。

  民警突查,查获百公斤野生动物肉

  去年10月开始,在全省森林公安开展的“亮剑行动”中,天全县森林公安民警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甘某某有偷猎野生动物的嫌疑。2月26日凌晨3时许,民警对甘某某家进行突击检查,在其家中搜出一把猎枪和七发小口径子弹,查获8袋不同种类的野生动物肉、头、蹄、皮等制品,仅野生动物肉就重达一百多公斤。

  经野保部门鉴定,从甘某某冰柜里查获的8袋野生动物肉,分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扭角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灰羊(学名斑羚)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驴(学名鬣羚)。

  该负责人表示,野生动物被捕杀后,一般会卖到餐馆。天全公安将根据甘某某的交代,继续追查购买的餐馆。3月27日,天全县检察院以甘某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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