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人3套房屋先后遭强拆分文未补

23.07.2014  13:56
资料图

  曾被寄予厚望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三年以来,强拆、偷拆、黑拆乃至“血拆”,仍难禁止,各地强拆恶性事件屡有发生,因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不胜枚举。记者历时近一年,从山东省青岛市三个区(市)选取了三个拆迁样本,试图解剖暴力拆迁的根源以及地方政府因理念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拆迁效果。

  法治周末记者 姜东良

  法治周末实习生 梁平妮

  发自山东青岛

  一个“秋毫无犯”,一个保留不拆,一个强行拆除!这是青岛市即墨市、城阳区和李沧区的三个拆迁样本。法治周末记者在一年的持续关注中发现,在同样的法治条件下,由于施政理念、目的、价值取向不同、方法不一,结局大相径庭。执政者有无民生意识、是否依法行政以及执政理念是影响拆迁走向的根本原因。

   即墨:

   万人被拆反赞“秋毫无犯

  即墨古城始建于隋朝,距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现存有山东省唯一的一处三堂完整古县衙,是即墨老行政办公区、老工商企业聚集区、老居民区“三区合一”的特殊区域。城内有12个村庄、两个社区、369家企事业单位,1.6万名居民。去年,即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实施古城片区改造建设,延续千年历史文脉”的1号议案获得全票通过后,古城居民人心惶惶,有人甚至做好了抵制“暴力拆迁”的准备。

  居民们没有等来“强拆”,反而等来了古城拆迁改造意见书,政府请求大家就规划设计、户型方案、补偿方案、回迁安置、选房办法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即墨古城拆迁伊始,当地抽调党员干部成立了12个工作组对4474户村(居)民逐一走访调查,征求大家对古城改造及其安置补偿的意见和建议。并从拆迁户中公开选拔了462名党员、群众代表成立了村居拆迁工作委员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古城拆迁工作。

  在首轮征求意见结束时,97%的居民同意并支持古城改造,941户群众对补偿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群众意见是我们依法行政的首要条件,我们参考群众意见设计了多种安置户型,又按照群众意见修订了补偿方案,群众即可以选择回迁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既可以要求简单装修,也可以直接领取装修补助。”即墨市古城拆迁指挥部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在一位拆迁居民家里,记者看到了几易其稿的《即墨古城片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和规划设计方案(国有土地)》。这本厚达59页的方案每户一份,涵盖了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新修订的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流程、选号顺序、征收政策问答、规划设计说明等十几个相关文件,并附有20多个户型方案和安置单体效果图。如何补偿、补偿多少、安置选择等都写得清清楚楚。

  “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时,首要的条件就是要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即墨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拆迁补偿中,我们坚持就高不就低,哪种做法更有利于被拆迁户,就往哪块靠。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保证拆迁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这样的拆迁政策给群众吃了“定心丸”。去年7月1日,即墨古城正式开始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当日就有2600余户村民签约,1200余户居民当场就交了钥匙,办理了搬迁腾房手续。此次古城改造,提前5个月完成了拆迁任务。这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古城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地居民在网上以“秋毫无犯”来盛赞这次拆迁。

  “以民为本、依法施政,先拆矛盾再拆房屋,是保证古城拆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即墨市一位负责人说,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只要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处处替群众考虑,群众也会用真情来待你。

   城阳:

   未达成补偿协议不强拆

  “我不想当钉子户,我从来没想过拆迁时跟政府讨价还价,我只想政府拆迁能按照拆迁规定执行就行。”一见到记者,青岛福瑞祥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称福瑞祥)负责人李红就迫不及待地说。

  李红的厂房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北曲西社区内,占地6.87亩,是一家服装生产企业。2012年12月15日,该厂突然停水、停电,随后,进厂的电缆也被挖断。由于找不到具体责任人,李红开始逐级反映。

  2013年3月25日,李红收到青岛市“市长信箱”的正式回复:“城阳区在对青威路西侧进行退城进园拆迁工作,具体由城阳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可是当李红找到城阳街道办事处和城阳区政府时,两级政府却矢口否认“征收拆迁一说”。

  “区政府并没有实施征收工作。”城阳街道办事处给记者答复说,福瑞祥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是北曲西社区的,双方签有租赁合同,是社区依法与相关企业协商解除合同实施搬迁。

  “街道办在撒谎,我们建厂时确实是和社区先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来,政府将土地收为国有,让我补交了税款,就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给了我,并办理了有关证件。”李红说。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李红给记者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土地使用者是“北曲西村(青岛城阳弘力针织有限公司)”(北曲西村即现在的北曲西社区,弘力针织公司后来更名为福瑞祥),土地用途是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城阳区政府1999(103)号批复文件也显示,这块地划拨给弘力针织公司使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者是弘力针织公司。

  “拆迁涉及的土地是我们村的工业园,共有32家企业,当时为了便于社区、企业发展,政府把土地变更为国有工业用地后,又划拨给我们村使用,我们把这些土地租给了这32家企业使用。”城阳街道办事处北曲西社区党支部书记纪家询向记者解释说,“因为当时有项目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以在办理土地手续时附上了李红的厂名,我们当时是好心办了件窝囊事。

  除了土地权属的争议,李红和北曲西社区争议的最大焦点是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2012年拆迁伊始,北曲西社区就委托评估机构对这32家企业进行了评估,李红的公司评估价加上搬迁补偿共计431万余元。评估结果出来后,其余31家在签署了补偿协议后,按时进行了拆迁。李红不认可这次的评估结果,拒绝搬迁。

  今年4月28日,北曲西社区提出给李红增加90万元的补偿,被李红当场拒绝。李红认为,自己的厂房是国有土地,应该按照《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政府部门来组织实施,社区无权越俎代庖,即便评估也应当按照周边商品房的价格来进行评估,而不是仅仅评估自己的厂房。

  “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李红一直在讨要说法、保护厂区不被强拆,北曲西社区也多次找人说合,希望李红配合拆迁,早日解决问题。但是,城阳区有关部门却缩在后面,一直不出面解释拆迁依据,也没有拆迁文件,令人费解。”青岛市政府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在这次拆迁中,福瑞祥至今没有看到城阳区政府征收、拆迁、补偿的任何文件,整个拆迁一直都是北曲西社区在组织实施。

  他说:“由于社区既不是福瑞祥的土地所有者,又不是土地使用者,也不是房屋征收者,让社区与企业商谈拆迁补偿问题实为不妥。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和李红他们协调,打算按照青岛市去年的政策对李红厂房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该多少就给她多少。”发稿前,纪家询告诉记者,“这事已经拖了一年半多了,再拖下去会把社区拖垮的,如果还谈不拢,我们就申请变更规划,把她的厂子保留下来,不拆了。

   李沧:

   老人三套房遭强拆分文未补

  今年72岁的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河南村(后改为河南社区)村民刘显荣的拆迁维权遭遇,可以用“离奇”和“悲壮”来形容,在20年的维权过程中,家中三套房屋先后被拆掉,至今未能拿回分文赔偿。

  1992年,刘显荣位于青岛市原九水路25号的临街门面房被强制拆掉。在此之前,刘显荣已经和街道办和村委会进行过多次交涉,刘显荣认为自己这套房子是门面房而且一直用于经营,也有营业执照,政府拆迁应当按照经营性用房来补偿,而街道办认为该处登记的是住宅用房,应当按照住宅来补偿。

  由于意见不一,刘显荣的这套房子被强制拆除。自此刘显荣踏上了漫长的维权路,并成了当地有名的上访户。

  2010年,刘显荣又有两套房子被列入拆迁计划。在长达18年的上访途中,刘显荣都没有拿回第一套房屋拆迁补偿款。他侥幸地认为,这第一套房子还没有给补偿,这两套房总得给一个说法吧。但他迎来的是更大的厄运。

  2010年11月3日,刘显荣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165号(后改为万年泉路165号)的网点房一夜之间被人拆掉。

  异常气愤的刘显荣当即报了警。谁知,仅仅6天,刘显荣位于河南村229号的8间住房,屋顶、门窗被人拆掉,2011年1月29日,该房屋被人夷为平地。

  事发后,当地媒体以《卸门砸窗,居委会说拆错了》为题,对刘显荣住房被拆一事进行了报道。

  “从1992年,街道办将我们家第一套房子拆掉,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那时我才50多岁,今年我已经70多了,我不知道在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讨来说法。”见到记者,年逾古稀的刘显荣和他的老伴高玉芳老泪纵横。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刘显荣的三套房屋均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至今也没得到任何补偿款。

  “刘显荣可以随时来领取补偿款。但他张口要3000万元的补偿款,这是不可能的,我们要照顾全社区的利益。他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辉和纪工委书记吴小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他们说,刘显荣的第一套房屋虽是沿街房,但房屋性质是住宅房,只能按照住宅房补偿,但刘显荣一直没有交纳房屋差价款。位于浮山路165号的第二套房是河南社区开发的网点房,刘显荣当时只交纳了2万元定金,13万元的余款一直没有补齐,还擅自撬门霸占该房屋使用了13年之久,所以该房屋属于社区集体所有,决定将该房屋收归集体所有,并交由拆迁公司进行拆除。

  刘显荣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要3000万元,我只是说按照国家的标准,该给我多少就给多少。第二套房屋我确实只交了2万元的定金,为什么不交余款,是因为村里说将来领取第一套房屋补偿款时一并结算。

  记者注意到,河南社区的一份证明也证明这套房屋的使用权归刘显荣。

  谁在说谎呢?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刘显荣夫妇亲自或聘请律师多次以书面和口头的方式,向李沧区政府和浮山路街道办事要求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均没有结果。

(原标题:一个“秋毫无犯” 一个保留不拆 一个强行拆除 青岛三区(市)拆迁样本调查)

文章关键词: 拆迁 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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