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1190套公租房定向租给进城务工农民 已分配363套
继去年定向提供给进城务工农民1907套(间)后,今年宜宾市将竣工公租房1190套定向出租给进城务工农民。8月14日,据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该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区县,进城务工农民住房保障已分配入住有363套,占分配入住目标任务的30%左右。
目前,宜宾就“进城务工农民住房保障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各区县也将加快推进项目推进力度,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目标。
据了解,2014年竣工的公租房定向出租给进城务工农民是1190套,已被列入今年宜宾实施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其中,翠屏区100套、临港区30套、南溪区500套、宜宾县150套、江安县30套、长宁县130套、高县50套、兴文县100套、筠连县40套、珙县30套、屏山县30套。据相关人员介绍,该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地后,虽然全市没有统一标准,但仍将坚持以优于市场价的原则,优先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需要。在此基础上,根据其收入情况,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浮动租金,以促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从翠屏区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区已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认50户进城务工农民公租房租住资格。目前,这50户进城务工农民皆已入住翠屏新区内的保障房小区内。租住在翠屏新区龙泉苑4栋1单元1楼2号的刘学成是翠屏区现已安置的50户农民工之一。他通过街道申请、提交材料、区住建局审核等较为复杂的程序终于租到了全新的公租房。“房子更好、房租更低,能存下来的钱明显比以前多了,真好!”刘学成说。
宜宾自2013年开始,实施“进城务工农民住房保障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宜宾正在将向进城务工农民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制度化,每年将竣工公共租赁住房的一定比例(2014年确定为30%)定向供应进城务工农民,形成长效机制。对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进城务工农民,消除户籍差别,按城镇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逐步实现进城务工农民住房保障常态化。
据介绍,为公平起见,宜宾市严格执行层级审核公示的公开分配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轮候等各环节,确保公平。为加大保障力度,公租房定向出租给进城务工农民也会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以兴文县为例,该县自今年开始全面取消户籍限制,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享受一样的政策待遇。预计到2015年前,在宜宾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