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十条奖惩措施”明责加压超常推进脱贫攻坚

24.04.2017  21:02

 

万源市鲜明“从实正向激励、从严反向问责”奖惩导向,出台《超常推进脱贫攻坚十条奖惩措施》,打响全市脱贫攻坚战。

连环加压明责。明确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获中省市肯定的记三等功1次、最高追加绩效考核10分”等11项奖励办法和“被中省市发现问题的免职、停职检查”等22项惩处规定,通过誓师大会、授予“决战旗”、签订“军令状”等方式,连环传导奖惩压力,切实把农村住房安全、人居环境改善和扶持发展“五小”庭院经济等目标任务压实到户到人,把创业增收、基础建设、完成时间等量化指标细化到周到日。

回应扶贫履责。把落实奖惩措施转化为帮扶力量,扎实开展结对认亲、应急救助、助力圆梦“三个覆盖”行动,让党员干部“对号”结对、“蹲户销诺”;建立健全“综治110”服务平台,着力解决民生、治安、安全等“急难险重”问题;深化“群众微心愿、干部大行动”,解决政策咨询、创业信息、代办服务等具体困难,利用本地红军文化底蕴和林森精神内涵,开展思想脱贫、文化脱贫、精神脱贫“三项培元”活动,激活群众内生动力。

跟踪督导促责。及时调整充实帮扶工作机构,从全市抽调150名精兵强将组建8个督查组,严格落实“每天1督查、每周1通报、每月1问责”制度,立体式全覆盖跟踪督查问效;建立市级领导每月到贫困村召开1次推进会议、解决1个实际问题,每季按片开展1轮交叉督查、向市委常委会报告1次工作“4个1”制度,带动形成“脱贫攻坚层层抓,奖惩责任人人担”的示范联动效应。

奖惩分明当责。明确获得中央、省级领导和市(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和书面表彰的,本地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播刊发,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给予“记三等功”“追加单位当年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得分10分”等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