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奖励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牺牲人员每人20万

26.11.2014  12:39

  本报讯(记者 庞莹)记者11月25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省政府对都江堰市环卫局垃圾清运工人叶强等11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绵阳市、广安市等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进行了奖励,其中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奖励其他人员每人5万元。

  2013年以来,我省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四川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褒奖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省政府对见义勇为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叶强等为榜样,学习他们嫉恶如仇、舍己助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献身精神。

  原标题:奖励牺牲人员每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