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宝宝”无法落户漳州 交警认定司机负全责

26.03.2014  13:25

  原标题:“奇迹宝宝”无法落户漳州 海沧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

  《泸州“奇迹宝宝”》追踪

  3月18日,厦门的一场车祸导致一名男子和一名孕妇当场死亡,但幸运的是,孕妇肚子里的孩子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本报连续报道)。

  目前,“奇迹宝宝”到底是由谁抚养、户籍落在何处,依然没有结果。前晚,“奇迹宝宝”病情突变转入厦大附属第一医院,经治疗后宝宝总体情况平稳,暂无生命危险。同时,海沧交警大队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由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负全责。

  前日,泸州市合江县民政局表示,如果孩子落户合江,均可获得每人每月678元的生活补助。昨日下午,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角美派出所了解到,因父亲赵廷远在2007年离婚后,按规定要将户口迁移出,“奇迹宝宝”已无法落户角美。“现在赵廷远因车祸去世,他的户籍资料也将被注销。而‘奇迹宝宝’的户口,应该落在其直接监护人或直接抚养人的户口簿上。”如果他由奶奶抚养,则应落户四川,如果由外公外婆抚养,则落户贵州。

  前晚,原本状况不错的“奇迹宝宝”,突然病情发生变化,由海沧医院紧急转入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新生儿救护厦门分中心,正在做进一步的医学观察。据悉,“奇迹宝宝”颅内出血的情况暂时得到了控制,并没有加重,目前以治疗肺挫裂伤和预防肺部感染为主。

  日前,海沧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郭某财将负全部责任。经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分析,最终认定:当事人郭某财驾车超越前方右侧同向行驶的车辆后右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右侧车辆的动态,妨碍了右侧车辆的正常行驶,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当事人郭某财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当事人郭某财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吴小川厦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