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不失业 纳溪农民转身份领三金成股东

24.06.2014  22:34

      中新四川网6月24日电 (金其云刘跃先)“家里的土地流转出去后,不仅每年可以收取1.5万元租金,还可以优先到流转公司当工人,每月领取2000元左右的工资,有两份稳定收入,总算可以‘旱涝保收’了。”6月18日,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13组许忠友等20多名失地农民,在村里的花田酒地景区翻土播撒花卉种子。许忠友是纳溪区酿酒基地暨“中国酒镇•酒庄”新经济组织下的典型失地农民,他通过土地流转不仅实现了由村民变股民和由农民变工人的转变,还将逐步实现由农民变商人的转变。
  泸州市纳溪区大力推进酿酒基地暨“中国酒镇•酒庄”建设,以土地流转形式推进酿酒基地建设和旅游开发。在项目建设中,企业和当地政府积极探索新型经济组织经营模式,让农民以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农业公司,让公司实行规模化经营、市场化动作,扩大经营效益,实现了农民变股民的转变。
  “以前自己种粮食,除种子、化肥和人工成本外,一年忙下来纯收入还不到5000元,土地流转后可以什么都不管就可以领取近万元租金,很划算。”民强村13组村民袁仕海是该村土地流转的典型受益户,他和妻子的流转公司从事劳务工作,每月可领4000多元工资。为了解决好失地的生计问题,大渡口镇创新失地农民就业模式,流转公司再聘请失地农民为工人,失地农民得到务工收入,实现农民变工人的转变,变输血为造血,让失地农民在家门口就业。
  为了实现企业、公司、农民三方“三赢”,保障失地农民在第二笔收入基础上还有第三批收入,作为企业的花田酒地旅游公司每月按实核算,把企业的5%利润返还给流转公司,流转公司在有利润的情况下,把盈利按入股土地亩数分红。
  “土地流转组公司后,农民既可以获得土地租金,还能够享受到公司分红。与过去靠农民“单打独斗”和一次性征用土地补偿款来说,优势显而易见。”大渡口镇党委书记李庆说:“将公司效益好坏直接与农民收益挂钩,增加了农民积极性,让农民主动服务公司。
  据悉,为了增加流转公司收入,企业还把景区保洁和停车位管理等业务划给流转公司,进一步增加收入,保障公司盈利。同时,企业还出台优惠政策让利于,凡是项目区的失地农民和拆迁户,可以优先在企业设置的商业区选择铺面经商,真正保障了农民失地不失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