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失信黑名单出国被拦 老板找法院:我要还钱
高新法院破解执行难系列报道
失信黑名单对那些需要经常乘飞机、坐高铁、或出境的人而言,犹如一把悬在头顶的利剑,会带来极大的工作、生活不便。
这不,远在武汉的何先生在“玩儿消失”大半年之后,竟然主动找到高新法院,把140多万欠款还了。何先生告诉法官,他急于出国处理家务事,而自己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出境签证被拒,迫使他选择还款。
按照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老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不仅个人出行消费受到限制,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也将受到影响,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高新法院采访还了解到,成都一家软件公司在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就因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而被暂停。
案例1
输了官司却玩失踪的科技公司
老总被限制出境 急需出国主动还款
何先生名下的武汉某科技公司,于2013年4月在成都中海国际中心租用办公场地开展业务。该公司支付了2013年的相关费用,但从2014年1月开始拖欠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经催告仍然没有按期履约,且双方就退租撤场时间及租金金额发生纠纷,于是在成都高新法院打起了官司。
2014年10月,高新区法院判决,武汉某科技公司向中海国际中心支付租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共计14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拒绝执行,原告向高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武汉公司已经撤离成都,相关负责人拒绝配合,电话也联系不上,玩起了失踪,法院的相关文书也只能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法院多方渠道联系被申请人武汉某科技公司,但都无法联系上。
于是,高新法院在网上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并直接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相关出行和消费方式进行了限制。
今年初,该公司法人代表何某却主动联系高新区法院,请求履行这笔欠款,以求解除失信黑名单。
昨日,高新法院的承办法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原来,何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不能购买机票和高铁票,更不能出境,而何某的孩子眼下在国外求学,因家务事急于出国处理。何某在申请办理签证的过程中,却被告知因纳入失信黑名单不能出境。为此,他才随即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这笔欠款,以求解除黑名单。何某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欠款,一周后,法院撤销了他的失信黑名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