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转下达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公示
30.03.2017 12:41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30至4月6日)。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反馈,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四川省拟转下达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项目清单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30.03.2017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