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太白回应政府车辆撞死学生:车上仅司机一人

05.07.2015  10:10
事发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死者家属在县政府门口摆起花圈。图片来自网络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大鹏) 7月2日下午,陕西太白县城东大街凤鸣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名高中学生死亡,肇事车辆被指为当地一位县领导的专车。7月4日晚间,据太白县政府通报,肇事车辆确为陕西太白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拘,是否超速还在调查中。

  死者姚某的家属向新京报记者称,姚某在太白中学读高一。2日下午,姚某骑车去学校,在城东大街凤鸣路口被牌照为陕CJ2011的小轿车撞到,造成姚某重伤,后抢救无效而亡。

  事后,网上热传肇事车辆为当地一位县领导的专车。死者家属质疑肇事车辆存在超速,且肇事车辆内人员未及时拨打120,致姚某错过最佳救治时间。

  4日晚,太白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在回复网友微博及当地论坛中通报称,7月2日下午1时46分,太白中学高一学生姚某(男,16周岁,咀头镇沪家塬村五组)骑山地自行车在县城东大街凤鸣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陕CJ2011)相撞,造成姚某重伤,后经县医院全力抢救无效而亡。

  通报中称,鉴于肇事车辆为陕西太白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按照司法回避有关原则,太白县交管大队立即于2日晚向宝鸡市交管支队就事故过程进行了报告,市交管支队连夜安排两名交管执法人员赶赴我县,参与事故处置工作。

  通报还称,在市交管支队执法人员参与下,县交管大队、家属代表和车主单位三方于3日下午调阅现场监控视频,确定事故发生在2日下午1时46分,当时小轿车上仅司机一人,交警1时50分到达现场,120急救车1时57分赶到,1时59分驶离。事发后,肇事司机李某已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太白县看守所。

  对于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酒驾行为,太白县公安局2日下午3时对司机采血取样,经鉴定未检出乙醇。针对肇事车辆是否超速,通报称警方2日下午已将视频监控等资料送往鉴定所,结果将尽快向事故各方送达。

  通报最后称,肇事车辆当日因工作需要前往加油站加油途中发生事故。由于家属要求赔偿数额过高,协商过程中发生家属用花圈横幅围堵政府大门现象,4日中午,花圈横幅已全部撤离,事故双方正协商善后事宜。目前,太白县交管部门正勘查取证,定性分析,加紧事故调查处理。

 

(原标题:陕西太白县政府车辆撞死学生 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编辑:SN098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