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停止所有土石方作业
中新网天津12月22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环境保护局22日下午发布预警消息称,经预测,12月22日至25日,天津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是210-330。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
Ⅲ级响应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要求,公众要做好自身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同时,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燃放烟花炮竹、祭祀烧纸等行为;停止开放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Ⅲ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加大巡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立即停止超标排放。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加大巡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立即停止超标排放。
(3)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中心城区道路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
(4)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限行一组(两个)尾号,尾号分组为1和6(含临时号牌和02式个性化号牌)、2和7、3和8、4和9、5和0。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位数确定限行尾号,如23日限行3和8号组(含临时号牌和02式个性化号牌),次日起按照号组顺序依次限行。载货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辆23日起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使。
(5)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6)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7)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8)外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完)
(原标题:天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