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成四川投诉新热点

23.07.2014  13:06
核心提示: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省消委会共受理投诉14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的投诉量位居榜首。“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昨日,四川省消委会公布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省消委会共受理投诉140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的投诉量位居榜首。“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新消法发布以来,“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受到广泛关注。据省消委会统计,今年上半年,省消委会共受理包括网购在内的非现场购物投诉202件,比去年同期的111件增加81.98%。

  “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部分商家执行规定积极性不高,这样的矛盾是投诉量增加的主要原因。”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告诉记者,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网购7天无理由、有条件退货的权利,同时规定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商品价款,“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商家收到退货后并未返还货款,未尽到自己的义务。”

  成都晚报记者 张婷 实习生 黄易蓉

  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日前约谈10家电商达成“约法三章”

  1

  除法定排除的3种情形外,对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要说明理由并落实到每件商品上。

  2

  明确“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3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