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写入网购合同范本
30.06.2014 19:29
本文来源: 工商局
由于网购的虚拟性、跨地域等特点,网络欺诈、非法买卖及消费纠纷等问题不断显现,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灾区。针对这一问题,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探索制订出《广州市网络购销合同》及《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两种示范文本,变事后介入为事前指导,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建立可信交易环境、实现工商监管关口前移、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该局将新《消法》中“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等关注度高的条款写入合同,使之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此外,广州工商表示,该合同范本结合网络交易的一般惯例进行细化,“例如在网络商品交易过程中,对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付款方式等的选择,可以遵循一般性的惯例,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消费者对于商品本身的特殊需求等。”
本文来源: 工商局
30.06.2014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