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的通知

23.01.2014  16:45
核心提示: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 网购活动的通知 川商电〔2014〕4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经济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经信委
关于举办“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
网购活动”的通知

川商电〔2014〕4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开展“三大活动”的要求,促进电子商务应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推2014年第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省商务厅、省经信委决定联合举办“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举办“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四川造”产品销售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站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巨大的现代商业价值和发展前景,充分认识“天府网交会”对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生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办法,确保“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
为切实搞好本次“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省商务厅、省经信委制定了“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方案(附件1),请你们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共建协调机制,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发动本地企业、本地名、优、特、新产品参加“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指导企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紧紧抓住销售旺季,通过线上线下网购网销活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模式,推动电子商务大发展。
三、加强规范
各地要认真对参加“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的企业进行审核,对企业明确提出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活动中不出现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杜绝欺骗、坑害消费者的行为。
四、突出宣传
商务厅、省经信委将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简报等多种媒介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要协调本地重点媒体资源,对“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跟踪宣传报道,达到上下联动,扩大影响,营造新春抓生产、促销售的良好氛围。
五、具体要求
(一)主管部门
1.每个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150户以上企业在1月24日上线参加“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
2.各市(州)要搞好活动效果数据的统计工作(附件4),及时上报总结。商务厅、省经信委将对组织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企业予以扶持。当地活动方案、联络员回执(附件2)请于1月23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请于3月5日前上报。
(二)参会企业
1.企业必须在线上或线下宣传中体现“天府网交会”标识(附件3)。
2.企业主动要求参与“天府网交会”,会前提交活动计划(附件5),会后提交活动总结(附件6)。
3.在“天府网交会”网站有企业网站或促销活动网页相应链接,企业网站应链接“天府网交会”网站(联系方式附后)。
联系人:
省商务厅
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办公室  罗汝奎 
电话/传真:028-8322090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经信委
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 吴晓虹
电话:028-86265710  传真:8626718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管理  李永祥
电话:1568013593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天府网交会?惠民惠企网购活动”方案
2.各地联络员回执
3.企业参加“天府网交会”活动登记表
4.各地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
5.“天府网交会”活动计划
6.“天府网交会”活动总结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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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电商办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3日 访问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