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包括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内的各项专项改革工作,推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是成都市“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区,天府新区也已于近日获国务院批复正式成为国家级新区,加快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既符合天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更是新区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先出成果的必然要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工商登记制度专项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已于2014年9月5日以党工委管委会的名义正式印发。
为加快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党工委管委会将“先照后证”工作作为重要的改革任务重点加以推进。2014年10月17日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主持召开了“先照后证”工作专题推进会,按照“厘清部门责任、强化信息推送、加强后续监管”的原则,研究部署推进直管区“先照后证”改革各项工作,明确从2014年10月20日起正式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行“先照后证”制度,坚持“便捷高效、统一规范、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快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专项改革。
根据《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除“外商投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等13项省政府明确保留的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117项前置许可(审批)事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不再实行先许可(审批)、后工商登记的制度。
“先照后证”改变了过去的行政审批流程,使创业投资者可以先方便快捷地拿到企业“身份证”,对于打造天府新区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形成区域发展优势,加速推动天府新区经济实现跨越式领先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实行“先照后证”之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该局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规范并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标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另外,实行“先照后证”登记的市场主体,从事许可经营项目之前,应当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行政许可(审批),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新闻链接:市工商局助力天府新区加快发展步伐
成都市工商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大兴市”战略部署,不断加大天府新区市场准入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市场主体准入效率,激发主体发展活力,助力天府新区加快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设步伐、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
政策倾斜,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面赋权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成都各区(市)县局范围内的企业在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时,名称冠 “成都”的,由各区(市)县工商窗口受理企业申请并上报市工商局复核。为扶持天府新区企业发展,进一步压缩办事环节,市工商局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等名称核准权限全面下放至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企业可直接在天府新区政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办理冠“成都”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无需等待市工商局复核,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就近办理,企业准入登记权限进一步下放
按照企业登记相关规定,天府新区范围内企业在办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登记等事项时,需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为服务天府新区发展,方便企业就近办事,市工商局将包括企业集团登记在内的全部内、外资企业登记管辖权限充分下放,允许天府新区内、外资企业直接在天府新区工商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无需到市工商局办理,企业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时间成本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