觊觎天府新区土地资源 各大房企看好23条政策

30.12.2014  10:33

        中新四川网12月29日电(曾娟)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明确将从土地、财政、税收、金融、行政等方面出台23条政策,支持天府新区发展。来自各大开发企业的消息称,天府新区丰富的土地资源将是他们下一步拿地开发的黄金目标。

‍各大开发企业对天府新区的土地资源觊觎不已。

        据悉,在土地层面,天府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产业目录的项目,可采取“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地,新区开发建设占用耕地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占补平衡。

        众多外地来川进行开发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四川本地的开发企业在接受本网采访的时候都表示,天府新区丰富的土地资源将是他们下一步拿地开发的黄金目标,此次四川出台的《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备受他们喜欢。

        “这段时间,像天投地产这样的国有开发企业在天府新区拿了好几块巨无霸地块,我们这类民有开发企业对天府新区的土地资源早就垂诞欲滴了。”从重庆来川开发的一知名地产企业老总告诉本网,“只要合适的拿地机会出来,我们定会在天府新区断然拿下适合我们开发的地块。

        据了解,关于天府新区的财政,从2014年起到2020年,四川省财政将给予天府新区转移支付补助,由天府新区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而对天府新区的税收,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在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区范围内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涉及到天府新区的行政审批,四川将赋予天府新区管理机构省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除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政府审批、核准,以及需省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投资项目外,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原则上下放四川天府新区管理机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