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构建三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保障食药安全

01.08.2016  22:09

一是织密责任体系。与县区政府、监管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多方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办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政府、监管部门、协管部门、企业等各方责任不断落实。开展监管事权划分,制定局领导联系督查县区制度,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和重点,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二是建立追溯体系。以传统的索证索票为基础,建立农产品溯源追溯体系。引进电子商务营运公司,对电子商务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基地、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实现追溯。企业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对产品信息进行录入,真正实现了“源头可控、质量可溯、责任可究”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三是强化诚信体系。出台《广元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市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诚信示范药店评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共评选出 11家失信企业、7家轻微失信企业、554家基本诚信企业和69家诚信示范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