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大风顶保护区击毙非法放养牦牛53头

15.04.2014  17:43

  去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将禁止在大风顶高山草甸区放牧牦牛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禁牧活动,将非法放牧的牦牛等牲畜赶出高山草甸区,有效地保护了高山草甸的生态环境。

  从去年6月开始,马边相关部门依次推进前期准备、摸底排查、宣传动员三个阶段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分赴到各周边乡镇、邻县相关乡镇、牦牛养殖户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动员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处理放养在大风顶草甸区的所有牦牛。

  去年10月16日,执法队伍将一头禁养区的牦牛当场击毙,打响了捕杀大风顶境内无主牦牛的第一枪。

  据了解,开展禁养牦牛专项整治行动前,在大风顶保护区非法放养的牦牛数量高达5000余头。通过专项整治,非法放养的牦牛数量减至100多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巩固大风顶高山草甸禁养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闻背景】

  马边大风顶自然保护区位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保护区始建于1978年,是以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为主的自然保护区。1994年7月,大风顶被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00平方公里。

  马边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复杂多样的地形和特殊的气候环境,形成了动、植物种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其中珍稀濒危植物主要包括珙桐、红豆杉、南方红豆杉、连香树、水青树和天麻等;珍稀濒危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云豹、豹、羚牛、中华穿山甲、藏酋猴、黑熊、小熊猫、黄喉貂、水獭、大灵猫、小灵猫、林麝、毛冠鹿、水鹿、斑羚、鬣羚、岩羊、四川山鹧鸪、绿尾虹雉、血雉、红腹角雉、白腹锦鸡、楔尾绿鸠、灰胸薮鹛、大凉疣螈等,是很有价值的生物基因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6月17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放养牦牛的通告》:

  一、自通告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放养牦牛。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畜牧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牦牛禁养工作,积极排查禁养工作实施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类禁养矛盾纠纷,确保禁养工作积极推进。

  三、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各牦牛饲养户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将所饲养的牦牛自行处理,逾期仍在自治县境内放养的,视为无主牦牛,公安、武警将对其进行捕杀。

  四、县公安局、林业局、畜牧局、森林公安局、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禁养工作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禁养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禁养牦牛工作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