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交警大队四举措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16.04.2014  17:41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渠县 交警大队紧紧抓住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这一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强化管理,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相应的管理方案及措施。要求民警进一步提高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重点路段的交通疏导和管控。同时,采取综合治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向农民群众及农民驾驶员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法制及职业道德教育。多措并举,构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村车辆的管理力度 。扎实深入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在辖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消除了群众侥幸心理,使群众认识到违法驾车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以往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成因,仔细研究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事故“黑点”、秩序“乱点”和交通“堵点”的排查整治,提高道路交通能力。在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增加警告标志,增加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路段,及时向上级管理机关报告,并对农村辖区开展机动车及驾驶员摸底排查登记工作。积极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进农村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民警们深入到辖区村镇、群众家中,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入户访查和集中宣传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向交通参与人宣传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的危害性,积极增强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驾驶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违法行车珍爱生命。(母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