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检察院办理民事督促履行职责案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15万余元

21.07.2014  16:1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赵雨欣)今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大邑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三件民事督促履行职责案件,涉案金额为115万余元。

据了解,大邑县检察部门民行部门在走访大邑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调查摸底时了解到,该公司存在怠于履行职责行为。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干警发现,大邑县方圆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龙吟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科农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等三家机构在2008年7月向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共计115万元,并约定于2010年7月归还,但一直未偿还借款。

查明事实后,为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大邑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主动与该公司沟通协调,并针对具体案情向大邑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三份,建议该公司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收回三笔借款及其利息。大邑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大邑县院检察建议书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法院已经全部审理完毕,并判令上述三家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偿还大邑县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共计115万元及其利息。

大邑县院通过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维护了国家利益,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纠正其对国资监管不力的行为,加强了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