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19大通过当局领导人兼任党主席等修正案

11.11.2013  01:46

  中新社台中11月10日电 (记者 陈立宇冽玮)中国国民党10日在台中市举行19次全代会,会中通过了当局领导人兼任党主席等党章修正案。

  这次修改的党章内容包括,修正第17条:为贯彻以党辅政,党政密合理念,增列明定当局领导人兼任党主席条文。国民党党员为当局领导人时,自其就任之日起即兼任党主席,卸任当局领导人时亦同免兼任之。

  修正第18条:为强化党代表参与,全代会由两年召开一次改为每年召开一次。

  修正第32条:为强化中常会功能,将常委任期由一年改为两年,常委选举改为每两年举行一次。

  修正第7条中常委选举(中常委选举办法),由原先的无记名连记投票法圈选,改为“采无记名限制连记投票法圈选,其连记人数以不超过应选名额2分之1为限。

(原标题:国民党19大通过当局领导人兼任党主席等党章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