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大逆转!  宣汉“凌晨持刀入室抢劫案”原是自导自演

16.06.2016  16:50

     

早前报道

达州宣汉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 深夜敲门你别随便开

四川在线消息(罗烽烈 四川日报记者 钟美兰) 6月12日,一名中年男子向达州宣汉县公安局报警称,当天凌晨4时许,他在宣汉县城的家中遭遇持刀抢劫,被3名男子打昏抢走4300元现金(本网13日曾报道)。宣汉警方历经数天缜密侦查却发现,这起“凌晨持刀入室抢劫案”竟是报警男子编造的谎言!6月15日,记者前往宣汉县公安局采访获悉,赌博输钱、编造谎言的“撒谎哥”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自述  凌晨4时遭遇3男持刀入室抢劫

12日清晨6时许,宣汉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宣汉县城袋子沟街发生持刀入室抢劫案。中年男子刘春声称,当天凌晨4时许,他在袋子沟街的家中熟睡时,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敲门人声称是找其弟弟刘伟。他打开房门之后,3名男子便闯进房内,并用一把水果刀抵在其胸口相威胁。他奋力反抗与对方一名白衣男子抓打时,被对方一拳打在太阳穴处,随即便昏倒在地不省人事。当他苏醒过来时,发现身上的4300元现金不见了。

蹊跷 “案发现场”并未发现打斗痕迹

宣汉县公安局对这起“凌晨持刀入室抢劫案”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案侦工作。

然而,办案民警前往袋子沟街“万豪花园”小区刘春家中仔细勘查发现,在刘春所说的“案发现场”,并未发现其报警所称的“反抗打斗”痕迹。在“案发现场”及周边,除了刘春本人及记者留下的印迹外,也未查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物证”线索。同时,刘春手臂上的伤痕也比较蹊跷,刀口并不是从外向里划的。

“勘查表明,除刘春本人及两名记者,几乎没有人到过案发现场,怎么会发生持刀入室抢劫案呢?”办案民警感到迷惑不解。然而,报警者刘春却坚称,自己确实遭到了持刀抢劫,导致案侦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调查 赌博输钱编造遭遇“抢劫”谎言

办案民警对案情分析研判后,决定对刘春关系人及其“遭遇抢劫”前后活动轨迹进行调查。

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办案民警经大量走访调查发现,现年48岁的刘春本是达川区河市镇人,其弟弟、妹妹都在宣汉县城经营服装门市,刘春专门负责帮着弟弟、妹妹照看门市。6月11日晚9时许,刘春前往弟弟、妹妹的门市收了3300元营业款后,便步行前往滨河路散步。当他路过一间茶馆门前时,看到有人在聚赌“诈金花”,便走进了茶馆。刚开始,刘春还比较理智,先将3300元营业款交给茶馆老板代为保管,再拿出自己身上的1000元现金围上了桌。在“诈金花”的过程中,刘春手气不顺,输光自己身上的1000元钱后,分3次从茶馆老板处取走3300元营业款,想去牌桌上“翻本”。直到次日凌晨4时许,刘春输得精光之后,才悻悻地离开茶馆返回家中。大约两个小时后,西城派出所就接到了刘春遭遇“持刀抢劫”的报警。

经办案民警耐心询问,刘春终于承认了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据刘春供述,他“诈金花”输光钱之后,因无法向弟弟、妹妹交代,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便编造了一个遭遇“持刀抢劫”谎言进行搪塞。他也没想到,竟然惹出这么大的祸事。

结果:

恶意报假警 被拘留14天罚款500元

办案民警介绍,刘春谎报警情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严重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应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春已被宣汉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日及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