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借力“大调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确保重建稳定大局

24.11.2015  13:17

    新华网四川频道11月24日电(本网记者 董小红)芦山县是“4.20”地震极重灾县,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多、资金大、涉及范围广,面对重建中各种涉灾矛盾纠纷大量涌现新情况时,该县坚持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作为有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之计。

    记者了解到,芦山县发挥调解组织基础性作用,从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工作效能等方面,积极整合调解资源,进一步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各个角落。全县建立了纵向覆盖县、乡、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调解组织体系,横向渗透各领域、各行业以及社会各方面全面覆盖的“大调解”网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首道防线。目前,全县县、乡、村三级共有102个调解组织,506名调解人员。

    同时,该县还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动调解工作向问题较多、矛盾凸显的领域延伸,积极推进职能部门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处理各类行政矛盾纠纷,设立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林业纠纷、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和消费纠纷等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力求把问题解决在本系统,切实解决了矛盾纠纷垮行业、难协调等难题。

    创新大调解机制,实现三大调解无缝对接也是芦山县“大调解”的亮点之一。充分整合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坚持把三大调解互补对接,着力构建起衔接联动、“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重建中,芦山县还狠抓“调解进项目”落实,实现区域性、阶段性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大力开展“调解进项目”工作,由熟悉法律知识、重建政策、项目施工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的专业调解工作组,在重建任务重的地区建立专业调解工作组,及时化解重建过程中发生的盾纠纷。

    据悉,目前,在项目集中、矛盾较多的乡镇、区域,芦山县设立了12个项目项目调解室,成立专门的调解组织。通过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受理、引导分流、衔接化解和研判预警机制,有针对性、阶段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疏导稳控工作,及时有效的化解了一批征地拆迁、劳动用工、邻里、合同等纠纷,确保重建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