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行动”让屏山干群携手脱贫攻坚路

13.12.2013  11:18

在屏山县清平彝族乡,投资过千万元的彝族风情园正在火热建设中,项目竣工后,将有力改善1200余名彝族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

      在新安镇金星村,400亩龙眼示范园正在集中打造,该县林业局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确保该产业造血式扶贫项目能发挥实效;

      在新市镇民族中心卫生院,该县卫生局局长张崇宾一行正对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确保卫生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在鸭池乡,肉兔养殖培训正火热开展,100户居家灵活就业妇女代表和肉兔养殖户参加培训,通过技能培训为群众脱贫致富打下基础……

      这是在屏山县看到的生动画面,这些生动的画面诠释着该县开展得如火如荼的扶贫攻坚“十大行动”内涵。

      ——贫困村党建促进行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选配“爬坡书记”和“产业书记”、选派“党建指导员”和“产业辅导员”、培养“土专家”、发展“致富党员”,选优配强  96个贫困村村级班子带头人。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贫困村党员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到2017年全县96个贫困村创评“先进基层党组织”达90%、87个以上,在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96名,同时注重把贫困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

      ——扶贫助学促进行动,全力保障义务教育。2013—2017年,为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儿童免保教费2100人次,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汉族小学贫困生410人次,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初中汉族贫困生13000人次,每人每年1250元;补助少数民族学生2450人次,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高中贫困生4200人次,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职业高中学生4300人次,每人每年3500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70人次,每人一次性3500元;实施贫困大学生政府贴息助学贷款720人次。

      ——农村危房改造促进行动,全力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2013—2017年,完成高山高寒地区贫困户生态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转移搬迁2391户9801人。全县共需改造C级以上农村危房4684户19204人。

      ——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转移就业促增收。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重点开展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和种养殖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2013-2017年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劳务转移输出7.5万人以上(其中政府有序组织输出1万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7.5亿元以上。

      ——救济救助保障促进行动,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有效提高实际“补差”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落实优抚关爱。2013实现乡镇敬老院全覆盖,每年建设不低于2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至2017年集中供养床位率达80%。完善医疗救助,每年100%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孤儿等民政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确保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救助覆盖率达到100%。

      ——产业扶贫促进行动,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到2017年,引进4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驻“屏山县移民后扶产业集中区”,投资1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上亿元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市级龙头企业5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300个以上,工商注册登记率达到100%以上;全县申请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50个,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个,四川省著名商标4个。

      ——卫生扶贫促进行动,全力保障基本医疗。5年内,县人民医院创建高水平的“二甲”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创“二甲”中医院,新市民族医院升级为屏山县民族医院。新建50个村卫生站,覆盖全部空白贫困村。引进3-5家民营医疗机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利用率85%以上,创造条件解决村医“空白村”。农村群众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内。到2017年,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

      ——乡村旅游扶贫促进行动,培育贫困人口增收新途径。2013—2017年,新发展乡村旅游星级农家乐150家;打造20个最美乡村,力争实现乡村旅游收入5.6亿元,每年带动贫困户1500人脱贫致富,实现人均每年新增收入800元。

        ——金融保险扶贫促进行动,解决资金短缺难题。通过利率优惠、贷款贴息、建立贷款风险基金和加大保险扶持力度的形式,充分发挥金融、保险在农村扶贫开发的重大作用,有效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智志促进行动,增强脱贫内在动力。坚持“七先七后”工作机制(当年目标“先评后议”、改房建房“先评后票”、外出务工“先培后出”、产业调整“先看后干”、扶智助学“先评后奖”、动态帮扶“先帮后筛”、成效考核“先干后奖”),充分发挥村“两委”组织发动和贫困户脱贫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坚定脱贫决心。

      通过“十大行动”政策,到2017年,全县GDP总量达到7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580元,扶贫对象稳定实现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完成脱贫任务;到2019年,全县GDP总量达到1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3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218元,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