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2只大老虎进入司法程序 周令二人刑责最重

17.07.2016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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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长安剑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上的讲话振聋发聩。其中,关于反腐的这段讲话,赢得了全场最为热烈的掌声。十八大以来,反腐热度不减。如今,反腐逐渐进入常态化。今天,长安君盘点2016年以来,进入司法程序的“大老虎”。

  盘点之前,长安君先要为小伙伴们理一理“打虎”的程序。“打虎”,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司法程序。在党内处理阶段,一般均由中纪委查办,程序上要经过受理、初步核实、调查和审理等过程。经过党内处理,涉及到违法行为的,犯罪问题和线索将由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也就进入了司法程序。检察机关确定违法行为属实的,将依法对其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然后法院再进行依法判决。大部分落马官员,都经过这“两个阶段”。

  经过长安君盘点,2016年以来,至少有42位“大老虎”进入了司法程序。具体而言,进入司法程序的是这些大老虎:

  被立案侦查的共有8人,分别是:

  邓崎琳,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

  吕锡文,北京市委原副书记;

  艾宝俊,上海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

  司献民,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

  盖如垠,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原书记、原副主任;

  刘志庚,广东省原副省长;

  陈雪枫,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

  卢子跃,浙江省宁波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

  田修思,空军原政委;

  被提起公诉的共有14人,分别是:

  郭伯雄,中央军委原副主席;

  秦玉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

  景春华,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

  隋凤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原书记;

  梁滨,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

  仇和,中共云南省委原副书记;

  肖天,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

  斯鑫良,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

  武长顺,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

  杨卫泽,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

  苏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

  杜善学,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

  赵少麟,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

  孙兆学,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

  进入审判程序共有13人,分别是:

  毛小兵,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

  申维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谭力,海南省原副省长;

  陈铁新,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

  金道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聂春玉,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秘书长;

  王敏,中共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

  韩先聪,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

  朱明国,广东省政协原主席;

  栗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张力军,国家环保部原副部长;

  韩学键,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

  陆武成,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一审宣判的共有6人,分别是:

  谭栖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李东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

  杨刚,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

  冀文林,海南省原副省长;

  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书记;

  令计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

  上面这些人,都曾身居高位,一些人甚至在其所管辖领域内“一时无二”,然而,恰是因为没有把权力用在正确的地方,东窗事发后,终沦为阶下囚。如此起落,让人唏嘘,又让人警醒。下面,长安君为小伙伴理一理这些大老虎的几宗“”。

   “最大老虎”是谁?

  相比“苍蝇”级的贪腐官员,“大老虎”自是体量更大——级别更高、权力更大,相对应的,贪腐数量更多,破坏力更大。然而,在大老虎中,也有“最大虎”。2016年上半年,进入司法程序的“最大虎”非周永康莫属。周永康以原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身份被调查,成为不光彩的第一人。除周永康外,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政协原副主席令计划、苏荣,空军原政委田修思这些副国级官员难逃法网,纷纷落马,让人拍手称快。然而这也说明,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早已走入一个新高度,划时代意义非同一般。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刑责最重的是谁?

  在2016年上半年一审宣判的6人中,刑责最重的,当属周永康和令计划,这是因为周令二人罪名较多。其中,法院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令计划则被认定犯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刑责方面,周永康三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令计划被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最“贪心”的是谁?

  显而易见,“最贪心”就是形容通过非法途径收受钱财最多。在这一项上,原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当之无愧”。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涉案金额共计2.3亿余元。这金额,在大老虎中也是没谁了。除朱明国外,周永康受贿近1.3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12373万余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申维辰受贿9541万、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受贿8625余万、令计划受贿7000余万,这些数字也是触目惊心。

  (在庭审现场,朱明国白发垂泪)

   哪个月进入司法程序的“大老虎”最多?

  根据长安君统计,2016年1月至7月,进入司法程序的“大老虎”分别为:9名、4名、3名、2名、5名、10名、7名。其中,6月份进入司法程序的人数最多。其中,立案调查1人,提起公诉5人,开庭审理3人,一审宣判1人。

   哪个地方“大老虎”最扎堆?

  从地域分布看,2016年以来,进入司法程序的大老虎,来自黑龙江和山西的大老虎最多,分别有3人。除河南、海南、江苏、广东、浙江、河北各有2只大老虎以外,北京、上海、云南、天津、青海、辽宁、山东、安徽、甘肃、重庆等地各有1只大老虎。而中央部委、国企并非反腐禁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周永康、令计划,被提起公诉的苏荣、肖天,过堂受审的张力军、李东生均来自中央机构。而正在接受调查的邓崎琳、司献民和刚被提起公诉的孙兆学,均来自国企。由此可见,打虎范围之广。

  反腐进入司法阶段,意味着将反腐更加系于法治,在调查、起诉、判决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于“老虎”而言,法律的刚性会冲垮贪官们最后的心理防线,压缩其心理上的“侥幸空间”。于小伙伴而言,“打虎”不留情面,则增强了小伙伴的信心。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我们有理由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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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爱林 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