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高标准提前完成全年脱贫目标任务

03.11.2017  00:51

 

广安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标准推进全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截止目前,该市266个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实现减少贫困人口48164名;扶贫对象和脱贫成效精准率达到100%;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与因村派人精准率高90%以上,提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是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建立市领导联系区市县、园区,对口联系扶贫专项工作两项机制,条块结合,权责到人,逗硬构建完整的责任体系。制定《关于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精准识别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强化帮扶工作力量提升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贫困人口帮扶力度。

二是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提升资金使用实效。 截至目前,全市投入各类资金累计达100亿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4亿元、“四项基金”总规模达到7.1亿元、以单位定点联系、干部结亲结对、企业帮扶、社会捐助、搭建扶贫平台等多种形式引进各类资金超过2.54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16.14亿元,不断提升和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住房保障、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着眼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持续推动贫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增量变革。 推动硬件设施全面升级,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瓶颈。新(改)建通村公路650公里、引水管道298千米、电网195千米;新建成特色效益农业基地4.5万亩;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住房5598套,4023套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开工。加速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发放贫困学生资助各类助学金3.02亿元,惠及建档立卡家庭学生41052人;为贫困群众报销(补助)住院医疗费用超过2亿元;为5.82万名城乡低保兜底对象发放低保金9800.4万元,发放残疾人扶贫补贴2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