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疑儿媳出轨引纠纷 亲家公上门护女挨飞铲

14.11.2014  14:32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黄颂杰 刘敏 记者付江) 绵阳市三台县灵兴镇高大爷因怀疑儿媳有生活作风问题,与儿媳发生纠纷。高大爷亲家得知情况后上门责问高大爷,因言语不当,被高大爷大儿用铁铲所伤。近日,三台法院对该纠纷作出判决。

  高大爷现年70 岁,十几年前老伴病逝后,其三儿高文勇为方便照顾他,便将他接到家中同住。高大爷脾气不好,又爱唠叨,因看见三儿媳任小琴与陌生男人来往,就怀疑任小琴有生活作风问题,为此,常和任小琴争吵,由此二人生怨。

  2014年1月18日下午6时许,为琐事,高大爷又与任小琴发生吵骂,高大爷一气之下就到厨房提起菜刀砍任小琴,被高文勇将刀夺下。混战中,高大爷脸部被任小琴抓伤,高文勇将他们劝止。没一会,任小琴娘家弟弟来电询问搬新家情况,任小琴就将家中刚发生的情况告诉了娘家人。

  当晚,高大爷亲家公薛明兴带着家人,从县城出发匆忙赶到乡下高大爷住处。一进门,薛明兴就骂高大爷。不一会,住在马路对面的高大爷大儿高文军也闻讯赶了过来。高文军见高大爷脸上受伤,认为父亲受了欺负,就朝薛明兴一家大喊:“滚出去!”高文勇见大哥在自己家里喊岳父岳母滚,顿时大怒,即与大哥高文军发生争执、殴打。高文军挣脱后,顺手拿起街沿上的铁铲向人群打去,结果一铲打在薛明兴头上,当即流血不止。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控制了事态。

  当晚,薛明兴被送往三台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 右眼睑挫伤,右眼球钝挫伤,右眼角膜挫伤,右眼结膜下出血,鼻部挫裂伤,鼻骨骨折。6月20日,三台县公安局对高文军作出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2014年7月3日,薛明兴向三台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高文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8700元。

  庭审时,当当事双方发生激烈争辩,经法官主持调解, 高文军仅愿赔偿2000元,由于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

  最终法院认为,高文军致伤薛明兴,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薛明兴劝架时处理不当,自身也有一定过错,应减轻高文军的责任。近日,三台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高文军赔偿薛明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538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