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启动 督促各地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

12.11.2014  19:2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为有效促进各地完成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省大气办决定11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11月12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专项督查正式启动,将督促指导各地准确研判态势,找准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各地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力度,是重点督查内容。包括是否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当地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当地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情况,以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等。

        各地对《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2014年度计划》落实如何?将重点督查各地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

        督查组还将督查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运行和管理情况,分析各地2012年、2013年、2014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专项督查将分组督查,由省委督查室、省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领导分别任组长,采取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座谈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组还将深入现场查看,每个市(州)查看现场不低于3个。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对督查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建立台账,组织和指导相关责任单位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到位。整改方案在督查组离开当地5日内,要送督查组分组长单位,并抄送省大气办。

        各督查分组,将向省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专项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所督查市(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和问题、改进措施、督查组的指导意见等。《督查报告》将向各市(州)政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