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盘江大桥窝案一审宣判原地税所长冷华获刑12年

04.12.2013  09:59

昨日下午,与盘江大桥工程相关联的原江油市地方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冷华,犯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一案,由平武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冷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扣押在案的“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地方税务局”公章一枚,随案存查;没收被告人冷某违法所得1,286,279元,没收江西某某工程有限公司退赔的违法所得1,102,317.66元,没收刘某某主动退赔的违法所得430万元,上缴国库。(柳 潇)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