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爬阳台盗窃隔壁宿舍 先后偷走4台电脑

28.03.2016  12:41

  原标题:四台电脑失踪 “飞贼”竟是同学

  番禺法院一年审结大学城盗窃案30件  五成发生在体育场和食堂

  超过10万名大学生在小谷围岛的广州大学城学习生活,由于各校之间没有围墙,实行开放式管理,给治安管理带来不小的难度。记者近日从番禺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过去一年审结大学城盗窃案30件,涉及37人。其中,50%窃案发生在体育场和饭堂,70%的失窃物为手机。

  文/广州日报记者方晴

  通讯员沈婉婷

  在哪偷?食堂篮球场是“重灾区

  高校食堂、篮球场等大学生就餐和运动的公共场所,是大学生最容易放松警惕的地方,已成为失窃重灾区。记者根据裁判文书公开网统计发现,大学城32%的盗窃案发生在以篮球场为主的体育场所,17%在饭堂。小偷主要利用就餐高峰期时混入人潮涌动的食堂进行作案,或是趁篮球场人多的时候顺手拿走学生因为运动不方便携带而放在篮球架下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

  在被窃财物中,70%为手机,15%为自行车,10%为电脑。与手机不同的是,电脑被盗窃的场所多为图书馆和宿舍。2015年4月21日中午12时,江某连续到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五楼、二楼以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图书馆四楼、一楼,盗走4台笔记本电脑,在逃离的过程中被人赃并获,获刑一年。

  法官告诉记者,这些窃贼实施盗窃并不像惯盗一样轻车熟路,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含量”,基本都是利用受害人对自己财物疏于管理,趁机顺手牵羊。大学生的防盗意识相对薄弱,觉得校内没什么外人,往往不加防范,把手机、钱包、电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使得窃贼有机可乘。2014年11月21日,某校园音乐节颁奖盛典在广东药学院体育馆举办,肖某趁受害人小张站起来鼓掌之机,偷走他放在座位上的包,在携赃逃离的过程中被抓获,后获刑半年。

  谁在偷?大部分被告不足30岁

  番禺法院经审理发现,在大学城盗窃的犯罪分子多与大学生同龄,被抓获的37名被告人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有32人。犯罪分子利用自己年轻的特点,假扮成大学生,窜入高校行窃。由于其穿着打扮与普通大学生无异,故很难被人识破,屡屡得手。

  小偷当中也有身边的同学。2014年1月7日凌晨,广东工业大学的在读学生梁某甲从他居住的宿舍阳台爬出,沿阳台外栏杆爬到该栋隔壁宿舍,经该宿舍阳台爬入室内实施盗窃,偷走一台手提电脑。4个月后,他用相同手法从另一宿舍再偷走1台电脑。7月3日他故技重施,一晚偷走了2台电脑。

  11月23日凌晨,梁某甲从302宿舍旁边的走廊爬出,沿外栏杆爬到该宿舍的阳台准备入室盗窃时,被室内同学发现并当场抓获。去年9月29日,梁某甲因犯盗窃罪,被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该校学生反映,宿舍阳台之间只相隔两米,且有4条横向的钢管栏杆相连,抓着栏杆就能爬进隔壁宿舍。为了弥补这一设计缺陷,广东工业大学在2012年投资300万元,增设围栏,把宿舍区改为封闭式小区,给二、三楼靠楼梯口的宿舍安装了扇形防盗网,靠外边的宿舍也增建了隔离护栏,可惜未能防“家贼”。

  如何防?人防与技防相结合

  番禺法院建议,加强高校重点区域的防范工作,要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首先,学校要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控探头、围墙安装防攀爬装置等,尽可能减少管理的“真空地带”和治安“死角”;此外,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内的治安巡逻,在人多、保卫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派出专人值班,盯防可疑人员。也有学生建议,在体育场所增设存包处。

  记者统计发现,被判刑的大学城小偷多是在现场被人赃并获。为此,番禺法院建议加大校园盗窃案的破案力度。公安机关要组织民警深入各高校走访调查,掌握盗窃案件作案规律,对高校内食堂、球场以及高校外中心湖、外环路等易发生盗抢案件的偏僻路段,加强便衣伏击力度;同时对大学城周边的4条城中村开展集中清查,对出租屋、废品收购站、二手手机档等易销赃的重点场所实施滚动式清查。

  针对大学生防盗意识薄弱这一点,番禺法院建议学校多进行教育,可到宿舍或教学楼下张贴宣传警示海报,也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在学校宣传栏定期出“治安简报”,及时向学生通报近期校内失窃案件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责任编辑:赵家明 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