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法学专业师生畅谈“依法治国”

25.11.2014  13:0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央全会。11月24日,我校人文学院召开法学师生专题座谈会,与会师生代表齐聚一堂,畅谈“依法治国”,献策法治中国建设。座谈会由人文学院党委书记王大清主持。
      座谈讨论会上,与会师生主要围绕“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与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治蜀兴川” 等议题对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探讨,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人文学院副院长冯永泰谈“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离不开全国各省市的具体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去年12月31日,省委发布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确立了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的总目标。四川省委召开的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需要把握好六个重大问题: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正确方向;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实施路径,统筹做好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点工作;坚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促进,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法治化进程;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推动法治和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党委领导、统筹推进,创新和完善法治建设的工作推进机制。
      法学系主任杨廷文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 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身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可以说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就像两个轮子一样协同驱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动力和保障。
      法学系教师陈珊谈“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应当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先行”: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这个系统工程推进的前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的前提。《决定》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回答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起点上“立什么样的法、怎样立法”这一历史课题。首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其次,科学立法的核心是立法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和体现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再次,民主立法的核心是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使法律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和根本利益。
       法学系教师龚俊谈“树立宪法权威 ,保证宪法实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的深入发展。坚持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和治国方针,首先得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尊重宪法、回归宪法、让宪法在治理国家中充分发挥作用。宪法和其他普通法律一样,应该是一部具有实际效力、能够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法律,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靠宪法得到充分的保障,让宪法真正成为维护公民权利的法宝,公权力能够被宪法关进“笼子”里,依靠宪法规范权力滥用现象,建立权力制约制度。
      法学系教师袁怀军谈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 通过学习《决定》,我的最大感受是中国法制建设蹄疾步稳,核心是建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近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正健康稳步推进。首先,“简政放权”是近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其次,建设法治政府,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最令法律界称道的,是李克强那句“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再次,反腐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十八大后的反腐力度和成效都是空前的,截至今年7月底共有41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中央铁腕反腐的魄力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称颂。
      法学系教师刘为民谈“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同时还需要特别考虑法治观念和意识问题。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让静态的法律从文本走进国民内心,并指导具体行为。诚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
       法学系副主任张邦铺谈“完善司法改革,保障司法权威”:《 决定》指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调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性。围绕依法治国,提出了若干新的司法改革举措,引人瞩目,振奋人心,预示着司法改革的春天来了。全会提出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司法机构,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从体制上排除地方因素对公正司法的干扰,有利于解决司法地方化问题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全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审判权和执行权分别由不同的机关或部门行使,符合这两种权力的不同属性,有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要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全会还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法学系教师夏永全谈“健全运行机制,推进司法公正” :《 决定》提出,要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必须从观念和体制机制入手,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首先,完善现有司法体制,让权力在边界内运行。其次,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是司法的出发点和归属,因此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最后,强化司法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权力都需要受到监督和制约,为此不仅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制约,而且应当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同时,还应当规范法律职业人员依法执业,让司法监督落到实处。
    法学系学生王杨嵌宇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两个“最根本的保证”充分说明了党的领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
       法学系学生徐林谈“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春天”: 本次四中全会的内容受到社会公众广泛的关注,特别是法律人,都说法律的“春天”到了,其意不言而喻。据媒体报道,政法专业的就业率排名已经非常靠后,这对于政法专业的学生来说不亚于一颗重磅炸弹,纷纷感到就业压力巨大。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摆在重要位置,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出要“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这给政法专业学生带来了巨大福音。为了政法专业的建设,让政法专业的毕业生感到骄傲,我们每一位政法专业的学生都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为专业和自身的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