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详解出租车改革:大城市出租车数量不可能完全放开

14.10.2015  12:22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但两个文件中的具体条文,社会上有不少困惑乃至争议。昨天,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接受了记者采访,解答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

   数量调控:大城市出租车数量不可能完全放开

  徐文强说,对于出租汽车数量进行管控,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相对比较长,特别是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空驶率高,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二是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为了避免和防止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地进入市场,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出租汽车数量失控和服务质量的降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其他二线城市,是不是要实行数量管控、怎么样来实行数量管控、制定什么样的政策、用什么样的节奏来组织实施,这需要地方城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执行。

  鼓励中小城市探索市场运力调节,用市场方式来解决运力紧张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城市将来预期可以放开,有的城市现在也可以放开。但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由于交通拥堵、尾气污染等因素,特别是道路资源的有限性,出租汽车数量管控不可能完全放开。

   份子钱”建立利益分配协商机制

  “份子钱”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准确地说“份子钱”是劳动定额或者承包费,它是在出租汽车承包经营这种模式下,驾驶员按照约定,定期向出租汽车经营者交纳的费用。

  对如何减少“份子钱”这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此次改革中也做了相应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份子钱”的标准,并且要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实行动态的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份子钱”的项目构成和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网约车价格差异化服务与定价

  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相比,“网约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可以提前预知运输价格,乘客对服务和价格可以自主选择,所以采取了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措施。关于“网约车”服务价格,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非常大,还是要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进行运价管制和数量管控。如果实行数量管控,那也应当相应实行价格管制。

  当前,有的“网约车”平台向乘客打折和发放奖励、向驾驶员发放补贴,这对乘客、对驾驶员都是一种非常好的体验,但是社会各界和“网约车”平台自身都很清楚,这是不可持续的。这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想建立“网约车”与传统巡游车错位经营的新格局,“网约车”提供差异性的高品质服务。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