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超市向供应商违规收费专项行动

29.10.2014  18:26

为降低流通成本,改善消费环境,规范交易行为,建立公平交易关系,促进大型零售超市和供应商诚信经营,广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于10月21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超市向供应商违规收费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促销服务费。大型零售超市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二是禁止违规收费。大型零售超市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者结账信息查询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禁止违规收取以下费用: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店铺改造、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与促销无关或者超出促销需要,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等为由收取的费用;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的销售额为返利前提,供应商未完成约定销售额须返还的利润;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或者在商品供应商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商品供应商重复收取的店内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