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药监管释放多元改革“红利” 研判“大数据”保障食药安全
四川食药监管释放多元改革“红利”
本报讯(记者周伟)“餐馆销售过期猪肉?”9月5日,接到群众举报,眉山大石桥街道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餐馆,核查“问题”猪肉,并对该批猪肉的生产、流通企业进行突查,将所有环节“问题”猪肉“全锅端”。从接到举报到完成查处,仅3小时。
“若是一年前,不可能如此快速。”该所负责人说,机构改革前类似案件要协调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参与才能完成查处,多头监管的政令不一与职能界限的交叉模糊,容易导致监管“失灵”和效率低下。
高效率源自顶层设计优化。去年8月,在整合原省食安办、原省食药监局和质监、工商等部门食品监管职能基础上,新组建的省食药监局挂牌运行。省食药监局创新监管,引入“大数据”升级监管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风险抽检。上半年,经过风险抽检“大数据”分析,省食药监局得出结论:保健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较大,迅速对减肥、增强免疫力等15类保健食品展开全面专项检查,针对非法添加等问题出台更严格制度。“风险抽检是机构改革后的一项新职能。”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风险抽检不间断对全省所有的食品品类和重点产品进行“扫描”,定期邀请专家召开风险研判会,对抽检数据进行“大数据”研判,并将其作为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的依据。今年全省开展食品风险抽检7000余批次,有效排查出保健食品、食用大米等多起食品安全隐患。
以抽检“大数据”为参照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和拟定规章制度已成监管“常态”。1月1日起,省食药监局开展食品药品“亮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一系列优化“顶层设计”的规章制度密集出台,包括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推动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列入立法规划,并制定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行为等52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列入2014年“十项民生工程”内容,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目标管理内容。省食药监局成立后,在全省乡镇设立食药监管所、在村社设立食药安全协管员,打通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
多元改革“红利”释放:上半年全省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34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6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数量同比增长2.2倍;食品主要环节抽检合格率均高于96.29%,比去年同期平均提升2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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