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委员力挺创新监管层称“不取缔”

05.03.2014  01:33

两会期间,部分金融机构代表提议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尽管其间争论不断,但从各方态度总体来看,监管层在表示将加强监管的同时,也仍然给予互联网金融更多的支持与容忍创新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就抛出观点称,余额宝这样的货币基金是将资金在银行间流转,对实体经济没有意义。马蔚华的表态,也是此前央视财经评论员钮文新“取缔余额宝”论调的延续,钮文新此前曾发文质疑余额宝扰乱利率市场。

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并不会动摇银行的存款基础。从长期来看,货币市场基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是一种良性竞争。”北京大学国际投资管理协会名誉会长王连洲这样认为,“货币市场基金打通了债券市场和银行存款的通道,扮演了专业化理财工具的重要角色。这一点,与中央一直以来强调要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市场是完全一致的。这可以促使资金流向更有效率的领域,余额宝们的贡献在于,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能降低社会资金成本。

现在中国企业利息成本高,美国制造业回潮,中国中小企业可能会面临巨大挑战,这是最令人担忧的事情。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最乐观的因素是,移动互联网带来了中国经济的总体提升。现在,对余额宝不应该站在道德角度批评和封杀。”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指出。

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4日表态说,不会取缔余额宝,对余额宝等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会更加完善。采访中,多位业界人士指出,周小川的这一表态也意味着,央行对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持支持态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则指出,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同时也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目前,市场对余额宝等金融产品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很多议论,主要针对相关产品可能带来的流动性以及价格波动等风险。为此,央行会进一步关注市场变化。易纲提醒:“作为商业银行和一般性储户,不论是对金融机构开发的投资产品,还是针对普通储户的投资产品,首先应该对其投资的实际产品性质有一个清晰的了解,然后再进行投资。

支付宝官方4日也对监管话题做出了回应,向外界详细说明了余额宝目前得到的有效监管。“支付宝归央行管,天弘基金归证监会管。余额宝从诞生第一天就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有效监管。诞生至今的264天里,共计得到各种监管43次,平均每6天一次,含文件备案汇报、现场调研、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今年1月至今,央行、证监会、国家审计署等累计来监管了19次,其中央行实地检查调研4次,证监会实地检查调研6次。”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筹)陈亮指出。

作为标志性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业界关于余额宝的讨论一直从未间断。事实上,证监会近日的表态,在强调加强监管的同时,亦对余额宝这样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给予了正面肯定。证监会认为,余额宝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在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近期中国货币市场基金总体上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对于满足中小投资者理财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发展普惠金融等,均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表示,互联网金融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只要它的实质是金融,那么就应该按照现有的金融法规纳入监管的范畴,除非它脱离金融的范畴,那么就应该由别的办法来规范。但有许多互联网金融活动,明显是金融交易行为,那么它和现行的金融法规的关系确实需要厘清。“互联网金融如果有特殊的豁免权,那也应该通过法规的形式说清楚,而不是简单地‘让它去做吧,哪一天出事了再说’,这个恐怕会问题,我希望还是应该把它规范起来。越规范,互联网金融会发展得越健康;越规范,互联网金融能发展得越迅速。”杨凯生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也指出,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规范管理。一是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体系,防范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快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打击互联网金融欺诈、乱集资、乱吸收存款;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闫冰竹建议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行业的融合,搭建合作平台,让互联网金融迸发出更多生机活力,提升全社会金融服务效率,让社会受益、人民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