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多举措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08.05.2014  01:35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绵阳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拟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2016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入学难”、“择校热”、“大班额”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建立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并及时划拨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计提教育资金,专款专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严格执行;做好农村校点规划及布局调整;切实改变教育资源配置向城区学校、知名学校倾斜的做法。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坚持“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中心城区要着眼未来5-10年经济社会发展、适龄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变化趋势,将城区学校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在旧城改造、城市新区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同时,加大城乡结合部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投入,用3年时间使这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 二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 发挥市级示范初中、小学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和托管办学模式,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大力推广以现化信息技术为平台的教育信息化,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全市教育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教育资源在城区和农村之间共享和适度流动。 三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整体提升教师素质。 足额配齐义务教育学科教师,确保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优化教师的年龄、学历和学科结构。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小学、教学点和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及连片贫困地区学校实行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实行区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对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9年的校长和一定工作年限的教师进行交流,力争每年教师交流的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以上。在农村学校建立教师周转房,建立评职、晋级、晋升、评优激励机制,加大教师、校长培训力度。 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力争三年内达到6000元人/年。落实好城市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孤儿教育工作,加强流浪儿童求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 五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探索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设“社会综合实践课”,创建特色学校,丰富学校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和读书教育活动,发挥乡村(城市)少年宫作用,充实课余生活。 六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 完善招生办法,严格实行学校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及结果公示制度,按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改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办法,分配比例达到50%以上。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各县市区要从教学、招生、办校、考试评价、教材使用、教师行为、收费等方面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管。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违规办学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 (绵阳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