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原县书记受贿600余次共520多万判14年

20.08.2014  20:17
晏金星

  新华网合肥8月20日电(记者刘美子 徐海涛)安徽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受贿案20日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其任职10年间,受贿次数达600余次,受贿金额达520多万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据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晏金星自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在担任安徽泗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47人贿赂计人民币363.4万元、价值人民币5.65万元金条一根,为他们在工作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安徽泗州学校、安徽利民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贿赂计人民币73万元、价值人民币73万多元商品房一套、购物卡6万元、日元30万元、欧元5000元,为他们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

  根法院审理认定的犯罪事实,晏金星在泗县任职10年,受贿时间跨度10年,次数达600余次,其中以乡镇、局委办负责人年节送礼和干部调整前行贿居多。这些干部向晏金星行贿普遍在10次以上,多人行贿达20余次,最多一人行贿17万多元。晏金星收受企业老板的最大一笔行贿则是价值73万多元的商品房一套。

  另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晏金星落马后,向其行贿买官的40多名干部均被免职。

文章关键词: 泗县县委书记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