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外资银行准入门槛有利中小企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第657号国务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改条例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放宽外资银行准入条件、降低外资银行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以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加强与外国金融机构在资金、技术、产品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融合,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修改后的条例不仅取消了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必须其总行无偿拨给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而且不再将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作为外国银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初次设立分行的条件。同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也不再需要提出申请前在中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且连续2年盈利,而是将在中国境内的开业年限改为1年以上。
这些修改无疑为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从而使中国的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而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笔者认为,除了一些原则性的作用与意义之外,最有利的可能当属中小企业了。
在金融业处于高度垄断的大格局下,金融与经济的矛盾正在加剧,银行与实体企业的关系正在不断恶化,双方的信任度也已降到历史最低点。出现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市场竞争不充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平等,银行过于强势,企业过于弱势。这其中,中小企业是最大的受害者。
过去将外资银行的进入门槛放得很高,保护了行业垄断。既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对金融业来说,对非国有资本开放,自然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最重要的方面。而伴随着对外资银行进入金融领域门槛的降低,民营银行无疑也会受益,也会随着外资银行进入的步伐加快,倒逼管理层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条件,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能够有更大的空间。毕竟,民营银行的开放步子还太慢、开放空间还太小,首批开放的银行也仅仅只有深圳前海一家正式开业,其他的还在制定方案,且首批确定的数量太少。
金融业开放的步伐快了,门槛低了,进入的非国有资本多了,竞争也就自然加剧了。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也就有可能大大缓解。尤其是融资贵,有可能随着竞争的加剧,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
关键在于,修改后的条例出台以后,有关方面在履行外资银行进入的手续过程中,能够不断地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工作水平、提升服务功能,让包括外资在内的其他所有制资本都能更多地参与到中国的金融改革、金融创新、金融服务中来,让中国的金融业能够真正融入到经济发展之中,融入到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江苏省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