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 市州可审批
06.04.2017 09:04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 刘春华)4月5日,记者从省外国专家局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按国家统一部署,正式启动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已下放至各市(州)人社局或外国专家局具体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向所在地的上述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根据国务院审改办相关决定,“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作为全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省之一,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取得较好成效。
自4月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 safea.gov.cn),全省正式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受理、审批业务。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工作安排,4月1日至6月30日为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新系统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试用版并行使用。7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与审批业务全部在新系统办理。
所有依法签发并已经生效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等相关证件在过渡期内仍有效。持有上述证件的外国人也可依照规定于2017年7月1日后自愿申请换发新证。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06.04.20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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