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现灭绝物种 200株野生云南梧桐“复活”
野生云南梧桐开出的花朵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副研究员郝云庆介绍,截至目前,国内仅在攀枝花发现野生云南梧桐林。
但此前,因世界保护联盟将它列为灭绝物种而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除名。
1984年
云南梧桐被定为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后,世界保护联盟在1998年曾宣布它们野外灭绝。
2004年
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巡护工作中发现近200棵野生云南梧桐。
2010年
该保护区的高级工程师余志祥等人对云南梧桐进行人工繁育,并取得成功。
2015年
7月2日,首批58棵人工培育云南梧桐已经完成移栽。目前,研究人员正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帮助云南梧桐恢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身份。
7月7日上午,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高级工程师余志祥,穿梭在保护区的山间密林,寻找着一种叫云南梧桐的植物。据余志祥介绍,在2004年,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巡护工作中发现,保护区内有野生云南梧桐近200株。
发现近200株云南梧桐
难自我繁殖,人工繁育获得成功
在该保护区,成都商报记者看到,在植株不高的云南梧桐树冠上,有的枝头正在开花,有的结出豆荚似的果实,看起来十分漂亮。据余志祥介绍,根据种群调查发现,云南梧桐自然条件下能形成种子,但多年来林下没有幼苗出现,自我繁殖十分困难。“在保护区内,云南梧桐主要分布在海拔1300~1800m的山坡上,生态环境较恶劣,立地条件差,如不加强物种保护及人工繁殖研究,云南梧桐极有可能面临“再次”野外灭绝的危险。”
2010年6月,在攀枝花市科知局的支持下,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启动了“濒危物种云南梧桐繁育研究”项目,联合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在云南梧桐繁育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濒危植物云南梧桐繁育生态学研究。
据余志祥介绍,他们上山收集云南梧桐的成熟果实,进行种子育苗。“采集的种子饱满度不高,发芽率和成活率仅为20%左右。”2011年7月,他们将第一批幼苗移送到野外的山上种植,然而山上发生一场山火,这些幼苗未能幸免。“后来我们发现,这些云南梧桐并没有死亡,又从根部长出了幼苗。”余志祥说,他们发现这些梧桐根部发育成一个‘萝卜’状的茎状块,只要不伤及根部,就不容易死亡,这说它们明已经逐渐适应这里的生长环境,生命力比较强。但是,被火烧过的云南梧桐无法再进行研究。
为此,余志祥等人不得不重新培育,经过3年的精心呵护,58棵幼苗长到了1~3米的高度。今年7月2日,正逢当地雨季,余志祥和工作人员将人工培育的云南梧桐移栽出大棚,种植在保护区内,“究竟这些幼苗能否适应环境,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另外,在扦插方面,余志祥也取得进展,“20%的枝条生根发芽,但目前还不能进行移栽。”经过几年的研究,该研究团队已经掌握了一套成熟的人工培育体系。
建议将云南梧桐恢复到
今年3月27日,余志祥及他的团队的“濒危植物云南梧桐繁育生态研究项目”成果被省政府授予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1998年世界保护联盟(IUCN)公布的1997年度世界受威胁的树木名录中,将云南梧桐列为野外绝灭的3种中国特有植物之一。因此,1999年8月,在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没有将云南梧桐列入。余志祥表示,根据国家《LY/T 1683-2006 中国野生植物受威胁等级划分标准》规定,原被认为野外绝灭的物种一旦重新发现,立即撤销其灭绝等级并重新进行确定。建议将云南梧桐恢复到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去,制定完善的保护措施。“尽可能挽救云南梧桐的生物资源,确保长期以来生物多样性的持续发展。”
成都商报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三大因素
让野生云南梧桐濒临灭绝
1 云南梧桐种子10月初即成熟,但直至翌年6月以后才会降雨,种子要经过半年以上的旱季才会迎来发芽机会,极易失去活性导致萌发率低。
2 云南梧桐在干燥、炎热的恶劣环境中,自然结实受影响,结实也因营养条件影响质量,自然结实的饱满种子仅占总数48.3%。此两因素严重制约了云南梧桐的自然繁衍。
3 鸟类以云南梧桐籽实为食,加上外来入侵植物的竞争等因素,使得云南梧桐生长繁育面临严峻考验。
两大价值
野生云南梧桐堪比“珍宝”水杉
观赏价值
野生云南梧桐珍贵程度不亚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水杉。水杉也曾被宣布灭绝,之后在湖北发现少量的野生水杉,也是通过人工繁育,使这个稀少的物种重新“活”了过来,还成了人们常见的景观树。同样,野生梧桐也有相似之处,云南梧桐枝叶茂盛,外形美观,为优良的庭院树和行道树。对此,可以对云南梧桐进行开发。
生态价值
野生梧桐的发现及繁育,最大的好处还可以带来生态效益。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山体植被稀少,选择绿化的树种较少,而野生梧桐十分耐旱,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这可以作为干热河谷的山地的绿化树种。
我们为什么要关心“一棵树”的生死
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人类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从而威胁生态系统。为了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53个国家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
一个你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动植物对我们有什么用/
给我们提供衣食
帮我们阻挡灾难
1、直接价值:生物为人类提供了食物、纤维、建筑和家具材料及其他生活、生产原料。
2、间接使用价值: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在生态系统中,野生生物之间具有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它们共同维系着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提供了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如:食物、水和呼吸的空气),保护人类免受自然灾害和疾病之苦(如,调节气候、洪水和病虫害)。野生生物一旦减少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就要遭到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就要受到影响。
3、潜在使用价值:野生生物种类繁多,人类对它们已经做过比较充分研究的只是极少数,大量野生生物的使用价值目前还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这些野生生物具有巨大的潜在使用价值。
物种灭绝,人类受害很大
2015年6月19日美国权威杂志《科学进展》发表《现代人类导致的物种加速流失:进入第六次物种大灭绝》:
过去一个世纪里,受人为活动影响,地球上脊椎动物的灭绝速度比先前加快了100多倍。
最大的影响是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物种灭绝产生的生态连锁效应,最终会导致人类和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食物链断裂。
比如为农作物传授花粉的蜜蜂,可能在三代人的时间内完全消失。
人类如果不采取措施遏制这种状况,可能在(第六次物种大灭绝)初期便消失。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数据显示:
每年都有约50种动物加入濒临灭绝的行列。
2015年我国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
我国27种高等植物和4种脊椎动物已灭绝。
我们面对艰难问题/
地区利益与全球利益的冲突
保护生物多样性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做出改变,但在现实中,问题要复杂得多。例如,科学家近日提出,有机农场与传统农场相比粮食产量较低,但是可以作为野生动植物的“避难所”,抵消传统农业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与之相矛盾的是,为了给更多的人口提供粮食,农田必须更加精耕细作,除非开垦更多的森林和湿地。
再比如,目前仅存的大型动物大部分生活在发展中国家———它们已经从发达国家永久地消失了。这些发展中国家承受着保护大型动物的经济开支,还要承受腾出土地进行生态保护而不是生产食物的机会成本。然而,发达国家对这些国家的支持却微不足道。
因此,与其说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做出改变,不如说是做出抉择:在短期发展与长远发展之间做出抉择,在地区利益与全球利益之间做出抉择。
应当这样保护生物/
建立基因库,法律制度要完善
□措施1 就地保护: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包含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划分出来,进行保护和管理。比如,建立自然保护区实行就地保护。自然保护区是有代表性的自然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分布区,包括自然遗迹、陆地、陆地水体、海域等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还具备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态旅游的重要功能。
□措施2 迁地保护:
迁地保护是在生物多样性分布的异地,通过建立动物园、植物园、树木园、野生动物园、种子库、基因库、水族馆等不同形式的保护设施,对那些比较珍贵的物种、具有观赏价值的物种或其基因实施由人工辅助的保护。迁地保护目的只是使即将灭绝的物种找到一个暂时生存的空间,待其元气得到恢复、具备自然生存能力的时候,还是要让被保护者重新回到生态系统中。
□措施3 建立基因库:
人们已经开始建立基因库,来实现保存物种的愿望。比如,为了保护作物的栽培种及其会灭绝的野生亲缘种,建立全球性的基因库网。大多数基因库贮藏着谷类、薯类和豆类等主要农作物的种子。
□措施4 构建法律体系:
还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来保护生物多样性。比如,加强对外来物种引入的评估和审批,实现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基金制度,保证国家专门拨款,争取个人、社会和国际组织的捐款和援助,为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等。
据新华社、新京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深圳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