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 撤销安县设立绵阳市安州区

27.04.2016  09:32

4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省政府公布《关于同意撤销安县设立绵阳市安州区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安县,设立绵阳市安州区,以原安县的行政区域为绵阳市安州区的行政区域,安州区政府驻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

省政府在批复中强调,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绵阳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按照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初步规划,集中发展区涉及安县界牌镇、兴仁乡局部和花荄镇局部。安县撤县设区后,将极大拓展绵阳科技城发展空间,保障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报批和建设用地。

(四川日报记者 邹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