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处长公车私用评优:单位管理松弛公私不分

23.01.2014  13:38

  本报特约评论员 张永琪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都要 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 ,引发公众哗然。傅贤达承认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但又说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公车该怎么用,各级早有明确规定。傅贤达称自己开公车去打高尔夫并未违法,这未免有些可笑。事情还不只这些。就在上周,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年度评优,傅贤达竟被确定为2013年度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优秀个人,目前正在公示中,相关公示还贴在局机关的公示栏中。在傅贤达开公车打高尔夫东窗事发后,该局这才不得不取消其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开公车打高尔夫球的处长,就能顺理成章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

  那么傅贤达是怎么被评上优秀的,需要弄清缘由。如果是通过民主评议而评上的,至少可以说明,其所在局像傅贤达一样开公车打高尔夫的就并非个例,甚至带有普遍性,局领导和普通工作人员已经习以为常,不认为这是违规违纪。如果是局领导拍板决定的,那么存在评优不民主。但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是对错误的肯定,表明其价值标准发生了倾斜,其危害性就更大,因此就更令人忧。

  处长开公车打高尔夫被评为优秀,直接责任在处长本人,但根子则是单位监管缺位。公车不得私用,这是对公职人员的起码要求。而傅贤达公车私用能畅通无助,不仅说明该局公车管理存在问题。同时,开公车出去打高尔夫,至少说明该局管理松弛,存在公私不分的现象。把开公车打高尔夫的人被评为优秀,这是是非不分,对工作人员产生误导。不仅如此,打高尔夫球属于奢侈消费,办一个会员卡就要花7万元,每月花费不菲。如果高尔夫会员卡是别人送的,这就带有贿赂性质,有关部门应顺着这个线索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