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隆昌县3处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11.09.2015  12:12

隆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注销3对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隆安监〔2015〕131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文件精神,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依法注销隆昌县金鹅煤矿等3处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四川煤监局

2015年9月7日


附件: 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