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犀浦校区综合楼人员进入管理规定

03.12.2015  22:27
全校师生员工:

为加强管理,确保学校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出综合楼实行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综合楼,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1.校内人员凭“一卡通”刷卡进入,专人专卡,不得转借他人。

2.来访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等)并说明事由,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如无法提供有效证件,应联系楼内访问单位,经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

3.重要客人来访,楼内相关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到保卫处备案,并安排工作人员在门口迎接陪同进入。

4.如人证不符或无证者,门卫有权拒绝进入。

二、楼内工作人员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自行车等带入大楼。

三、衣冠不整者不得入楼。

四、严禁入楼推销产品,送快递、外卖,收购废旧物品等。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五、非办公时间,严禁外来人员入楼。

六、开放时间:

1.南门为每日早7:30至晚23时开放,其余时间锁闭。

2.其余各门为每日早7:30至晚18时开放,其余时间锁闭。

3.因办公需要晚归者,通知南门门卫开放。

七、本规定自12月7日起执行。


保卫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