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一个月 减税红利加速释放

06.06.2018  20:53
核心提示: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并决定于5月1日起将17%、11%的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6%、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目前增值税改革已实施一个月,各地实施情况如何呢?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并决定于5月1日起将17%、11%的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6%、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目前增值税改革已实施一个月,各地实施情况如何呢?

 

  中国社科院财经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国务院今年以来推出的一揽子减负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含金量极高。

 

  记者从浙江省国税局获悉,截至5月31日,浙江省已按下调税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及机动车销售发票共计1966.08万份,涉及纳税人416725户,总计金额8354.55亿元,税额1283.29亿元,减税降负成果显著,为深化增值税改革交上了一份亮丽的答卷。

 

  “降低税率是最直接的减税措施。”浙江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处长谭中伟表示,税率的大范围下降,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

 

  广东省(不含深圳)截至5月31日共有40余万户纳税人顺利按照新税率成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共4482.38万份,涉及金额10350.87亿元、税额1602.3亿元。

 

  “我们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到16%,相当于增值税整体税额降幅接近6%。”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龚龙表示,预计公司今年可少缴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1.2亿元。

 

  河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袁卫东介绍说,从5月1日顺利开具新税率发票,到6月1日成功完成纳税申报,两个关键点的顺利运行标志着河南省深化增值税改革进入了平稳实施阶段。

 

  一个月以来,江苏税务部门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众多企业得以享受改革红利。截至6月3日,江苏已有76.3万户纳税人顺利开具低税率发票5274.8万份,涉及金额15808.3亿元、税额2429亿元。此外全省还有6162户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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