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墓地现缴费“到期潮” 工作人员蹲墓地收钱 2015-04-04 11:54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多地出现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
又到清明祭扫时。近日,一些地方的群众在为亲人扫墓时,发现墓园里张贴了缴费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员在墓地“守株待兔”等待逝者家属。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均出现了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墓穴的缴费期已到,面临续交问题。到期后的墓地究竟该怎么办?
多地数万墓地现“到期潮”,工作人员蹲守等待失联家属缴费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打电话、贴告示,再不行就安排工作人员蹲守。”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经理纪书忠说,墓园有数万墓穴已经过期,不得不如此寻找“失联”的家属,“如果再找不到以后就只能在报纸上发公告了”。
沈阳回龙岗墓园也采用类似方式寻找无主墓的家属。墓园服务中心主任李树尧说,成立于1993年的这一墓园,至今已有上千个墓穴到期。其中,有三分之一墓穴已经与家属“失联”。
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透露,北京33家经营性公墓中,面临到期问题的约有10家。
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新闻发言人倪晓锋介绍,现在八宝山人民公墓共有6万多个墓穴,到期和面临到期的有超过3万,其中已经完成续租的墓只有六七千。“有些墓地50多年前就有了,联系方式早已经变更,有些亲属多年没来,现在只能维持现状。”目前,八宝山人民公墓采取按不同区域,分期分批办理续租业务的方式,对破损严重、无法维持到下一周期的墓穴实行改造再续租的方式。
记者从青岛百龄园公墓、九峰陵公墓等了解到,使用合同到期的墓穴也已经超过一万个,其中九峰陵公墓使用合同到期但至今没有续费的墓穴千余个。
墓园的“积极之举”背后有现实的无奈。记者了解到,近两年,辽宁省一些城市公墓内已满20年的墓穴,主动交费的丧户不到一成。这使墓园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寻找家属。青岛百龄园等甚至还在其官网上贴出了“催款通知”。
中国殡葬协会会长戚学森说,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而不是墓穴租约期限,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有约定,就可以永续租用,只要双方没有撤销合同的意愿,单方面是不能停止合同的。
到期墓地怎么续、交多少、交多久均不明确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交、按什么价格续交等细节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了难度。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监管“真空”,出台了明细规则的各地,对续交时间、续交标准的差别也很大。
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青岛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于红军说,青岛2013年起两度发文明确续交公墓管理费问题,目前,百龄园公墓和九峰陵公墓收取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年200元,缴费期原则上为5年。
此前,济南市物价局2010年也发布《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由于《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将进行修订,新规出台前,北京墓地第一次续租暂定周期为10年,续租费用目前只按相关标准收取土地租赁费和墓地管理费两项,“目前收费特别是管理费用明显偏低,将等相关政策调整后再重新确定标准。”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针对续租问题出台细则的地方并不多,包括沈阳在内的多地墓园都采用自行协商定价的方式进行续费,很多墓园续交的费用依然按照20年前的标准,远低于维护成本。
以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为例,这一墓园八成以上是不设卧碑和石材底座的“纯树葬”。纪书忠说,“纯树葬”本身没有墓穴费用,只收取管理费,“20年前就是三四百元,现在续交20年,总价还是只要三四百元。按这个标准维护墓园确实很困难。”
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沈阳一些进行传统葬的墓园,20年前墓穴价格一般在3000元左右,如果按照当年售价1%收费标准,每年仅为30元,即使一次性续交20年,也不过600元,很难保证维护的成本。